近期不少消费者反映,市场上有的预包装食品标注了营养标签,有的没有标注,不同食品标注的营养成分数值差别较大,一些营养素参考值也让人看不懂。
工商部门解答,凡在2013年1月1日通则实施日期之前生产的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可以不标示营养标签。同时还有一些食品并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一是生鲜食品等营养素含量波动较大的,如未添加其他配料的干蘑菇、木耳、干水果、干蔬菜等干制品类、现制现售食品;二是包装小,不能满足营养标签内容的,如包装总面积100平方厘米或最大表面积20平方厘米的预包装食品;三是食用量小的饮料、酒类、包装饮用水、添加剂等,包括调味品、茶叶、咖啡豆、酵母、食用淀粉等。
除这三类食品之外,2013年1月1日之后生产的全部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营养标签。消费者具体要参考的内容为“4+1”,即四种营养成分和能量含量值。“4”是指核心营养素,就是标签上标注的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1”是指能量。对于普通市民看不懂的NVR(营养参考值),专家介绍,它是营养成分表中的一把参考尺子,百分比代表了该营养占人体每天所需该营养值含量的百分比。如果标示蛋白质的 NRV为30%,就是该产品对人体蛋白质贡献量为全天所需量的30%,以便消费者掌握自身营养摄入量,合理膳食。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除应当查看食品是否为三无产品、食品的保质期外,也应当重视对食品营养标签的查看,依法行使消费者对营养成分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