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安徽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全省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督查情况,并公布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查获的4起违法典型案例。
据省食安办综合处副调研员陶勇介绍,今年10月底,省局抽调3个督查组,对合肥、阜阳、广德、宿松等9个市县的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督查。共检查2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8家现场制售主体,62家食品销售经营户,51家餐饮单位(含14所学校食堂)。此次重点检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各督查组在现场检查时发现了一些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等生产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条件差,卫生状况差,无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很多都是在家庭居住地点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场所与生活场所未作区分。二是绝大部分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的意识不强,索取部分进货单据的生产经营主体有,能全面索证的生产经营主体很少。三是辖区监管执法人员巡查记录不全、不规范。
此外,督查组在现场检查中还发现一些个例问题,如小作坊未登记,无证照从事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没有健康证明,使用过期食品原料,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傍名牌食品、过期食品、五无食品、散装食品无标签标识等。督查组现场给各市局进行了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下一步,全省将继续坚持把农村食品市场整治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排查查处辖区内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严厉打击“两超一非”行为,严惩食品违法犯罪分子。加大检查力度,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在监管实践中认真总结和研究带有共性的问题和规律性的措施,不断完善农村食品市场治理的各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