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围绕广东知名月饼品牌“荣华”的诉讼案再次点燃。9月10日,香港荣华月饼与佛山顺德苏氏荣华的月饼商标、包装纠纷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今年初香港荣华以顺德苏氏荣华侵害商标权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为由将其告上法庭。4月,法院认定香港生产销售的“荣华月饼”为知名商品,享有在先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利,而顺德荣华享有“荣华”商标专用权,在其生产的月饼上使用“荣华月饼”四个字不构成侵权,但顺德荣华生产的一款“清香双黄白莲蓉月饼”的产品装潢,侵害了香港荣华知名产品的包装装潢,应停止生产、销售并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定顺德荣华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销毁其生产的侵犯香港荣华的产品,顺德荣华赔偿香港荣华50万元。
但双方均对判决不满,昨天再次在法庭上对峙,昨天香港荣华和顺德荣华均在法庭上摆放各自的产品,涉及到生产的月饼产品及包装数量多,庭审一整天,最终也为当庭宣判结果。
其实这次再次对薄公堂的理由很简单,根据去年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决,香港荣华方面认为已经获得胜诉,佛山荣华需规范对荣华商标的使用。而佛山荣华也认为获得了胜利,依据最高法院裁决,香港荣华要退出内地市场。双方对最高人民法院裁决产生了不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