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印制单位承印商标印制业务时,应当按规定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载明商标印制委托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这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商标印制管理办法》中规定商标印制单位应履行商标印制审查义务的一部分。
近日,浙江玉环县玉城街道的两家商标印制单位因未按规定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分别受到县工商局1千元以上的罚款处罚。
受到处罚的两家商标印制单位,原本均有专人负责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但后来因人员调整,《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由新接手的员工负责,新员工对业务不太熟悉,同时企业本身对此也并不是特别重视,其中有一家企业在2010年还因同样的事情已被工商部门处罚过一次,但仍重视不够。今年6月份,上述两家印制单位未按规定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的行为被工商部门在巡查时查获。
依法履行商标印制审查义务是防范商标侵权的一个重要关口,商标印制单位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不然轻则可能因未履行审查义务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还可能因所印制的商标是侵权商标而受到更严厉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