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根据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广西兴安县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行动组深入到华江乡和溶江镇进行执法检查,依法强制关停了16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厂。
此次行动由副县长徐建强现场指挥,行动组成员来自政府办、工信、环保、工商、公安、发改等相关部门,分群众思想工作及宣传组、供电设备拆除组、秩序维护组、后勤保障组、医疗应急组等5组成员组,先后对华江乡境内13家、溶江镇境内3家造纸厂进行切断电源强制关闭行动。
据了解,这些小纸厂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已成为漓江源头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2011年8月11日,我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下发了关闭全县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各小纸厂的通知,要求纸厂将生产设备自行拆除,对逾期不按要求进行的小纸厂,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实行强制措施进行处理。
但是,在行动中发现,大部分小纸厂生产设备没有拆除,并仍在进料、泡料,企图进行违规生产,一些纸厂负责人还据理狡辩,行动组依法果断进行断电处理,并限其将生产设备自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