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全国以治理“大城市病”为目标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了本市新增产业和功能的底线,对非首都功能增量进行清单式严格管理。三年多实践表明,《目录》对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出台背景
2014年2月26日,视察北京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了北京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和建设的和谐宜居之都战略目标,并明确指出北京不宜发展的产业要明晰化。为贯彻落实习2.26讲话精神,本市主动作为,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部门联合研究制定了《目录》(京政办发〔2014〕43号),明确了新增产业和功能的底线,对非首都功能增量进行严格禁限,标志着北京城市发展将告别聚集资源求增长的路径依赖,走出一条疏解功能谋发展的新路。
《目录》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年版)编制,从全市、四类功能区(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两个层面对非首都功能增量进行严格的禁止和限制准入,对部分行业做出了区域限制、规模限制和产业环节、工艺及产品限制。从禁限涉及的行业覆盖面来看,按中类统计,全市层面、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区分别涉及147项、322项、194项、148项、285项,占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比重分别是34%、75%、45%、34%、66%。
二、2015年修订情况
2015年,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及本市贯彻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围绕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等部门在充分总结《目录》(2014年版)实施经验、吸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联合对《目录》(2014年版)进行了修订,使之更加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建设和谐宜居之都的要求。修订后的《目录》(京政办发〔2015〕42号)于2015年8月正式向社会发布。
《目录》(2015年版)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从严从紧,对非首都功能增量实施严格管理。加大对新增产业精细化调控,对一般性制造业和制造业中比较优势不突出的生产加工环节加大禁限力度,对区域性批发市场、物流基地、部分公共服务功能、部分行政性事业性服务机构实行禁限。二是聚焦城六区,将城六区作为一个区域实施统一禁限。城六区是“大城市病”为集中的区域,功能过多的问题突出,为严控增量资源在城六区聚焦,重点对城六区制造业、教育、卫生、社会团体等领域加大了禁限力度。三是突出生态环保,对高耗能、高耗水、影响城市环境等行业加大禁限。从增量入手,积极引导新增功能和产业的发展更加绿色、节能、低碳,更加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四是除外说明,充分保障民生、城市运行和服务国家战略。《目录》(2015年版)不搞“一刀切”,实事求是,对保障民生、城市运行和服务国家战略予以充分考虑。比如,《目录》(2015年版)禁止全市新建和扩建农副产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禁止城六区新建和扩建仓储业、邮政业,但同时明确提出,本地出产的鲜活农副食品加工、水产品冷冻加工、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符合卫生规范的现场制作类经营除外,规划的城市物流配送节点、便民服务、快递配送网点除外。五是精细化调控,禁限比例进一步提高。从禁限涉及的行业覆盖面来看,按小类统计,全市层面、城六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区分别涉及599项、864项、602项、734项,占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比重分别是55%、79%、55%、67%。
三、细化完善《目录》情况
根据《目录》实施细则和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主要是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总结交流,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条目的主管部门作为联席会成员单位,负责相关条目的解释、修订工作,指导各区严格执行禁限目录。
三年来,联席会办公室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的作用,密切跟踪《目录》执行情况,会同各部门加强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进一步细化落实目录实施细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做好政策解读。比如,对科技创新型企业涉及研发、样机制造、检测,公司股权优化、重组组建新公司等问题进行研究,进一步完善高精尖制造业企业工商登记的具体措施,对建筑业从业资质在关联公司间转移问题进行研究,制定出台了制造业条目工商登记环节、城六区建筑业条目从业资质转移等有关说明。对城六区餐饮业条目进行细化研究,出台专项实施细则,明确指出单位食堂、在途项目不适用于《目录》,对统一配建的涉及餐饮业的规范化便民商业设施等作出说明。同时,按照国家有关加强京冀交界地区规划建设管理要求,加强区域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做好河北省京冀交界地区新增产业禁限目录,研究制定统一的产业准入政策。
四、《目录》执行成效显著
《目录》实施三年来,成效显著,对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优化提升产业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新增总量控制成效明显。《目录》实施以来,至2017年11月,全市不予办理新设立或变更登记业务累计达1.85万件。今年1—11月,全市新设市场主体19.5万户,同比下降13.9%,从严调控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制造业分别同比下降32.5%、26.2%、25.8%。
二是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不断改善。2016年,本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461.7亿元,相比2013年增长20.33%。其中,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9.8亿元,较2013年下降43.1%,占比降至1.18%;第二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22.9亿元,较2013年下降4.25%,占比降至8.5%;第三产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639亿元,较2013年增长25.2%,占比提升至90.3%。
三是服务业新增市场主体持续保持活跃态势。今年1—11月,科技、信息、金融三大服务业新增市场主体6.9万户,占全市新增市场主体的比重为35.6%,较去年同期提高3.3个百分点;科技服务业领域认定登记技术合同63563项,同比增长9%;技术合同成交额3919.2亿元,同比增长24.8%。高精尖产业新设市场主体占比由2014年的不到40%增长至目前的近50%,《目录》对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发挥了显著推动作用。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本市将严格执行、适时修订《目录》,严控新增不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产业,坚决守住功能禁止和限制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