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强调在众多干扰信息中强烈突出的注目力度,所以多采用借喻、夸张、象征、对比等的手法,有效激发受众的兴趣,通过戏剧化冲突,营造相关哲理性想象空间;当然,作为艺术形式的一种,修辞手法的使用也并不是绝对分界的。
现在市场上充斥着大量“花”而不实的包装,就是将广告打到了包装上,造成二者职责不明,失去原本必需的冲击力与吸引力。同样,市场上也充斥着大量包装化广告(滥用包装上常用的描述、说明,难以营造戏剧性想象空间),此类广告除了浪费广告费和污染环境之外,似乎毫无作为。当然也有部份广告因其整体策划的需要和应用媒体的不同,有必要采取此类方式,这种情况另当别论。可见,修辞手法的慎重选择是设计的要务,不可大意更不可随意。
设计的精髓在于“创新”,包装设计中所强调的“新”,主要体现于具体表现手法,如图形、色彩、文字、材质、结构等形式的新颖感上。现在的包装概念也需要新颖的行销定位。但市场上充斥着大量秉承过去的保守观念,强调重心仍放在形式感,而在立意上无所追求的包装设计,*近提出行销包装观念,其实正是对以上这种现象的调整,有意向广告设计汲取营养,加强包装在整合营销中的使命感,向“大设计”靠拢。广告设计中强调的“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广告定位所确定的宣传概念,即“立意”,而将此立意通过独特有力的手法表现出来的“创意”的过程也是求“新”,好的广告设计要求立意准确,具有一针见血的说服力,而创意则需巧妙、原创震撼,能有效吸引目标受众,引发到位的联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