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决好这一矛盾,当从提高对啤酒瓶标准的再认识和如何强化监督管理二个方面来着手,而其重点应是监督管理。对啤酒瓶标准的再认识。从世界上发达国家看,没有见到过因啤酒瓶质量问题而导致瓶装啤酒爆炸的报导。国内瓶装啤酒爆炸产生于啤酒大发展的80年代末年代初,由于这时市场对啤酒瓶需求量的激增,啤酒瓶处于绝对的卖方市场,加上缺乏必要的监控机制,一些没有足够技术力量的小制瓶厂乘机粗制滥造,于是伪劣啤酒瓶大量进人流通环节。由此可见,造成瓶装啤酒爆炸的根子就在啤酒瓶质量不合格。因此年啤酒瓶标准要求在啤酒瓶瓶身上打字,以与其它不能用于盛装啤酒的瓶种相区别,同时也便于淘汰无字的陈年旧啤酒瓶。作为一种措施,打字与否对啤酒瓶是否符合啤酒瓶标准的技术要求没有实质性的联系。换句话说,有字的啤酒瓶是近年生产的,但不等于质量一定合格。同时啤酒瓶年标准与啤酒瓶年标准比较,在技术要求上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啤酒瓶年标准的适用范围为盛装啤酒的玻璃瓶这就是说制瓶厂出厂的啤酒瓶生是使用同一标准,这是的啤酒瓶不现实的根据玻璃瓶的特性,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某些技术指标是会下降的,特别是抗冲击。要求应当更高,后者在贯彻实施啤酒瓶标准离不开政府的监督安全可靠的范哪勺可以适当放低。只有这样管理,淘汰无字啤酒瓶工作的进展,就足做才符合啤酒瓶在运输使用过程中技术指标以证明这一点。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下降的实际,根据不同的技术指标对不同的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我国也已实施了强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才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