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皮包装  真空包装机  礼品包装盒  瓦楞机  光电传感  钉箱机  缠绕机  包装  废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包装大事记 » 正文

湖南飞翔纸品因提供不实统计资料被罚2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2-03   来源:中国纸网   浏览次数:12384   版权与免责声明
核心提示:11月2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湖南飞翔纸品有限公司》,根据公示信息,湖南飞翔纸品有限公司因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该纸品企业被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

11月2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湖南飞翔纸品有限公司》,根据公示信息,湖南飞翔纸品有限公司因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该纸品企业被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

据了解,湖南飞翔纸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12日,经营范围包括纸箱、纸袋生产、各类纸张及纸制品的加工,其他包装材料、制品加工生产,防伪、环保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及上述产品的销售。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规定:下列情形属于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 (一)使用暴力或者威胁方法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监督检查; (二)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监督检查,严重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三)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统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 (四)有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1年内被责令改正3次以上。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标签: 提供 不实 统计 资料 罚款 本站关键词: 提供 不实 统计 资料 罚款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金华“弘仁元”诉微软商标侵权 甘肃兰星包装产业园项目在新区开工建设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包装网运营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在任何情况下,本网所发布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的建议,任何人和企业据此进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本网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方式:0579-82057115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章程 | 网站制度 | 首批重点电商平台 | 评选专题单页 | 荣誉证书 | 世界包装组织成员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行业电子商务TOP100 | 中国商业网站100强 | 浙江电子商务10强 | 首批重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 法律顾问
包装网竞价推广 | 广告服务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荣获2017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