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皮包装  真空包装机  礼品包装盒  瓦楞机  光电传感  钉箱机  缠绕机  包装  废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企业动态 » 国内动态 » 正文

安徽黄山市四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变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06   来源: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浏览次数:3817   版权与免责声明
核心提示:安徽省休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3月8日10时至2019年5月7日10止(延时的除外)在安徽省休宁县人民法院将于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安徽省休宁县人民法院,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拍卖黄山市四方彩印包装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在安徽省休宁县东临溪镇上村的房地产(包括附属建筑)、机械设备。

 

    拍卖标的

    土地使用权证号:休国用(2009)第0588号;产权证号为:房地权证休字第30114764号,房地权证休字第31112986号,房地权证休字第30111577号。

    注:1、其中约370.34平米附属建筑(配电房、厕所以及移动板房结构的厂房)未办理房产证。2、机械设备含韵翔牌双色电脑水墨印刷开槽一体机组一台、瑞杰平压压痕切线机一台、四联开槽切角机一台、FGX瓦楞纸板分纸滚线机一台、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一台。

    变卖价:283万元;变卖预缴款:283万元(已包含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安徽省休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安徽省休宁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变卖手续(最迟于变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办理)。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安徽省休宁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安徽省休宁县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19年2月21日至2019年3月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2019年2月25日9时-11时统一安排看样。有意者请与本院执行局方法官联系,电话17755913591。

    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标签: 拍卖 印刷 包装 本站关键词: 拍卖 印刷 包装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APP(中国):武汉你好 我们一直在一起 年减130吨用纸量 台湾麦当劳启动餐饮业史上最大的「包装革命」
江西理文生活用纸10号机成功出纸 银鸽生活用纸添新丁——本色纸研发生产成功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包装网运营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在任何情况下,本网所发布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的建议,任何人和企业据此进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本网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方式:0579-82057115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章程 | 网站制度 | 首批重点电商平台 | 评选专题单页 | 荣誉证书 | 世界包装组织成员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行业电子商务TOP100 | 中国商业网站100强 | 浙江电子商务10强 | 首批重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 法律顾问
包装网竞价推广 | 广告服务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荣获2017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