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根据杭州国丰纸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9日作出(2018)浙0111破申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杭州国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纸业”)破产一案,并于2018年12月29日指定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担任国丰纸业破产案的管理人。
国丰纸业成立于1999年,公司主要生白板纸,曾经有两台纸机,年产量约3.5万吨。
经过前期紧张而又有条不紊的准备工作,国丰纸业的破产接管会议于2019年1月2日14时于杭州国丰纸业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内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富阳区人民法院主持,介绍破产案件受理情况,强调了破产期间债务人相关纪律,并对职工权益的保护措施作出重要指示。管理人机构负责人作出表态发言,承诺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债务人实际控制人孙丙国表示将配合法院、管理人推进破产程序。
管理人对国丰纸业依法进行了接管,接管范围包括企业印章、证照、财务资料、资金等,并对法定代表人、高管、财务人员就企业破产相关问题制作了询问笔录。同时,管理人对国丰纸业的办公设备等资产进行了清点并整理成册,为后续审计做好相应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