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11月9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14个市、区于11月12日-15日启动应急预案,相关工业企业需停限产。
河北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纸厂、纸箱厂将停限产
河北省环保局发布通知称,预计11月12日——15日,扩散条件持续转差,高空处于脊区,近地面受偏南气流、小风和高湿影响,河北省中南部和东部地区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现请各市及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区域一、区域二城市于11月11日18时至16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目前,石家庄、保定等地已积极响应号召,实施紧急情况下的停限产措施。
保定市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于11月11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请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落实各项应急措施,也请广大市民加强防护。
本次预警解除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12时。
以保定市清苑区为例,当地66家工业企业需要停限产,其中有6家包装纸、纸箱企业在停限产名单之列。
保定市清苑区停限产企业名单(11月12日-11月15日)
(纸箱、包装纸企业)
石家庄
按照省要求,石家庄市将于2018年11月11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11月16日12时自动解除。
衡水
定于11月11日12时至11月16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
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限产、轮流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和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邢台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11日0时至16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按照《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邢政办字〔2018〕81号)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
钢铁、焦化、电力、玻璃、化工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制定错峰运输“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停止原材料机动车运输,产品机动车运输限制在50%以内。
玻璃、焦化、钢铁等企业按照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关于主城区进一步严控SO2、NO2、CO排放的强化措施》(邢气领〔2018〕4号)文件执行。
除错峰生产企业外,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内所有企业全部停产。
部分重点企业采取临时性减排措施。
沧州
于11月11日12时至16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如需延长响应,另行通知)。
1.采暖季错峰生产企业在严格执行错峰生产的基础上进行停限产,原材料及产品错峰运输参照减排比例执行。
2.预警停产企业严格执行停产措施。
3.轮流停产企业严格执行轮流停产措施。
4.减限产企业严格执行减限产措施。
5.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以及黄骅港、城市物流配送企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减少运输车流量,原则上不允许柴油货车进出厂区。
6.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