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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香烟抽过,“中华啤酒”喝过吗?被刷屏的啤酒包装到底侵权了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7   来源:新京报   浏览次数:2861   版权与免责声明
核心提示:该产品包装上,天安门、商标、颜色、华表等,都与中华香烟极为相似。通俗一点说,消费者看到这个包装,非常直观就会认为,这是中华香烟出的一款中华啤酒。烟酒是一家啊!

最近,被一张名为“中华啤酒”的海报刷屏了。然而还没搞清楚状况的时候,这个品牌又被工商部门介入调查,说是涉嫌侵权了!


图中的“中华啤酒”包装好像有点撞衫“中华香烟”,难道是中华香烟业务拓展开始做啤酒了?事实却并非如此,中华啤酒还有可能因外包装与中华香烟太过相似,构成违法。


销售“中华啤酒”被查

6月5日,上海市工商局对位于上海市龙州路的“小杨龙虾海鲜馆”进行现场检查,原因是这家商店销售的“中华啤酒”使用了与“中华香烟”混淆的包装。此后,相关部门便暂扣涉案商品,并就其涉嫌商业混淆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介入调查。

据了解,此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总队接到中华香烟商标权利人的举报称,这家小龙虾店销售一款中华啤酒,包装与中华香烟几乎一致,但中华香烟从来没有出品过啤酒产品,于是请求商标保护。

包装信息显示,这一产品由中华啤酒(上海)有限公司委托,生产商为湖州特思拉啤酒有限公司。生产商为湖州特思拉啤酒有限公司(原嘉士伯重啤集团湖州工厂)。厂商地址位于浙江省德清县。也就是说,不管委托方,还是生产方,都与“中华香烟”出品方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无关系。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初步检查认为,该产品包装上,天安门、商标、颜色、华表等,都与中华香烟极为相似。通俗一点说,消费者看到这个包装,非常直观就会认为,这是中华香烟出的一款中华啤酒,这就明显误导消费者,不仅侵害中华香烟商标权利人的权利,也侵害消费者的权利。根据2018年1月1日新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初步判断该项行为涉嫌商业混淆和构成不正当竞争。

商标注册尚未成功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带有“中华啤酒”字样的企业共有5家,仅澄城县福星中华啤酒经销部处于“开业”状态,其余四家企业均被注销,且并未查询到“中华啤酒(上海)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

而在天眼查上,这家名为“中华啤酒(上海)有限公司”的企业于2017年12月19日在中国香港注册,注册地并非上海,公司股东等信息也未公开。

同时,在中国商标网上,用“中华啤酒”进行商标注册的一共有6家,其中以“中华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名义申请的“中华啤酒”商标有三个,其中两个显示的状态为等待实质审查,另一个状态为申请被驳回、不予受理等。也就是说,中华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并未注册成功“中华啤酒”商标。

对于商标注册和授权,6月6日,中华啤酒集团相关负责人回应,此事已交由律师处理。

商标之争谁是“李鬼”?

值得注意的是,除上述中华啤酒(上海)有限公司出品中华啤酒外,还有两家企业均声称自己拥有中华啤酒商标和天安门图案的使用权。


公开资料显示,中华啤酒最早是浙江钱江啤酒集团公司旗下的两大主导产品之一,于1983年推出。2004年华润雪花斥资1.2亿元收购钱江啤酒70%的股权,中华啤酒也顺势归雪花啤酒所有。

杭州精酿贸易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华啤酒的相关商标由广州长荣集团从华润雪花手中购得,并授权杭州精酿贸易有限公司作为全国总代理,而中华啤酒的生产厂家则是名为湖州特思拉啤酒有限公司。

此外,还有一家名为山东阳春啤酒有限公司的酒企称,自家的中华啤酒是“正宗”。山东阳春旗下的“中华啤酒”相关负责人表示,自身产品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华啤酒,可以保证产品的知识产权。

那么既然中华啤酒并非中华香烟所生产,商标注册也未完成,那么未来“中华啤酒(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华啤酒能否继续“合理”生产销售呢?

一位不愿具名的知识产权咨询师告诉笔者,中华香烟在国内已经拥有较高的知名度,一般来说,企业可以在案件中申请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实现跨类保护的目的。1996年12月, 中华牌卷烟商标被中国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中华香烟作为驰名商标,在产品名称与包装类似的情况下,中华啤酒的商标也很难申请下来。

采写 / 新京报记者 王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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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商标 侵权 中华烟 本站关键词: 商标 侵权 中华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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