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3月1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姜飞)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海南省工商局副局长王青携省市工商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走进南海网新闻会客厅围绕网络消费、欺客宰客、违法广告、商标侵权等话题,与网友在线交流。省工商局商标局局长谢廷光在访谈中通报了工商部门查办的“宗申之星”商标侵权案,当事人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和没收全部涉案物品。据了解,此案为海南近年来当事人因商标侵权获刑的首起案例。
工商执法人员查获的涉嫌侵犯“宗申之星”注册商标电动三轮车。省工商局
工商执法人员查处的涉嫌非法加工、拼装“宗申之星”三轮摩托车的窝点。省工商局供图
冒牌电动三轮车出现在海南多个市县街头
关于“宗申之星”商标侵权案,据谢廷光介绍,工商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发现冒牌“宗申之星”三轮摩托车出现在海南多个市县的街头。
2016年6月20日,省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向全省各市县商广部门负责人发出对涉嫌侵犯“宗申之星”注册商标电动三轮车进行查办的指示,乐东、白沙、昌江、澄迈、临高、定安等6个市县工商局商标战线办案人员统一行动。用了不到1个小时,全系统查处涉嫌销售侵犯“宗申之星”注册商标的电动三轮车50多辆。
涉嫌侵权电动三轮车生产窝点在洋浦发现
6月20日下午,洋浦工商局市场科和4个工商所所属人员,在开发区范围内,采取蹲点守候、逐街逐店逐厂区排查。当天晚上6时左右,执法人员终于发现了位于洋浦台湾村原国盛集团公司员工宿舍中,有人在生产、加工、拼装“宗申之星”电动三轮车。
洋浦工商局立即与洋浦公安局协调,由洋浦公安刑侦支队派出干警协助执法。当晚9时,洋浦工商局执法人员与公安干警进入非法拼、组装窝点现场,经执法人员调取当事人台帐,封存证据,警方还传唤在场2名制假工人接受讯问调查。
在非法加工、拼装窝点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堆放有大量的电瓶、电动机、油漆等电动车零部件和数量较多的三轮电动车半成品;厂房前面空地的1个集装箱及集装箱后的简易棚里存放20多辆拼装好的电动三轮车,其中有个别车辆已贴上“宗申之星”字样的标志。据清点统计,现场查封电动三轮车成品车28辆、半成品电动三轮车30辆以及其他涉案零配件物品63个类别5469件,涉案金额近60万元。
当事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获刑3年被罚15万元
经查明,自2014年2月起,案件当事人王某某在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没有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雇用2名工人,采取加工、拼装的方式生产电动三轮车。在未经“宗申”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向他人定制“宗申之星”商标徽标,贴上自己加工、拼装的电动三轮车,推销给省内各市县电动车经销商。
2016年6月21日,王某某及2名工人被洋浦公安局以涉嫌生产假冒商品等罪名刑事拘留。2017年7月21日,王某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被告人王某某未提起上诉。
谢廷光在访谈中说,此案为海南近年来当事人因商标侵权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首起案例。谢廷光表示,制假售假行为是全社会的公敌,不仅仅欺骗了消费者,对真正遵守市场规则、守法诚信经营的企业也造成了不公平的竞争,是一种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因此,必须加大对制假售假者的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