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野马在车迷的心目中可以说是一款最经典的美式跑车了,极具肌肉感的外形、5.0L的大排量V8发动机、后驱,这些特点对于年轻人来说无疑就是自由奔放的代表,尤其是在国内这个被政策压制的汽车市场,年轻消费者更需要这种代表自由、充满乐趣的车型。
虽然2.3T发动机的推出并不被车迷看好,但是不到40万元的售价也让预算有限的消费者能够尽早的圆了自己的野马梦。然而最近这个美国的野马却在中国遇到了点难题。
可能有很多人都知道,我们国内有一个汽车品牌叫野马汽车,主要以销售SUV车型为主。肯定有很人多都觉得这只不过是一个用野马名称当做噱头的国产品牌,说不定哪天福特就会控告这个野马汽车。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2016年,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状告美国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旗下MUSTANG车型中文名——福特野马涉嫌商标侵权并要求赔偿人民币1000万元。
经过了长达两年的诉讼后,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胜诉并获赔100万元。该判决生效后15日内,在“福特汽车官方网站”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王建此前表示:“在2000年左右,福特公司曾主动找上门来。当时福特公司MUSTANG车型还未在国内进行商标注册,主动找到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并提出以一定金额补偿的方式来共用‘野马’商标,但双方因各种问题未谈妥而不了了之。”
从此福特MUSTANG车型将不能再以“野马”自居,所以目前福特野马全部改成了跟国外一样的福特MUSTANG。虽然只是换成了英文名,但是对于国内消费者来说,大家可能还是更熟悉“野马”这个称呼。
虽然大家都不熟悉野马汽车这个品牌,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确实是一家资历非常老的中国车企,早在1986年的时候就已经注册了“野马”商标,我想在哪个年代的中国还没有几个人知道福特野马这款车。
而福特的野马概念车虽然在1962年就已经推出,1964年第一代车型正是上市,但是福特野马来到国内已经是2015年的事儿了,当时首次进入国内的也已经是福特野马的第六代车型。
与之前本田控告双环汽车外观抄袭反而败诉的案例不同,我们认为,这次中国的“野马”与美国的“野马”发生的纠纷更多的是巧合而已,野马汽车并没有对福特野马有抄袭的行为,当然,福特MUSTANG本身也是野马的意思,所以MUSTANG来到国内被命名为野马也是很自然的事。
虽然MUSTANG不能再叫野马,但是这对于消费者来说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大家依然还是会称MUSTANG为野马,就好像我们依然会管普拉多叫霸道,管兰德酷路泽叫陆巡,管金拱门叫麦当劳。那么你是怎么看这件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