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皮包装  真空包装机  礼品包装盒  瓦楞机  光电传感  钉箱机  缠绕机  包装  废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标准与法规 » 正文

广东省将全面开展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5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责编:羽佳   浏览次数:3100   版权与免责声明
核心提示:纸箱行业的老板和采购请注意了:据了解,广东省将于2017年10月20日全面铺开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通过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全面同步进行治超非现场执法。车辆确认为超载车辆后,不只是最高罚3万元这么简单的事情,还有可能会列入黑名单,甚至入刑!

【中国包装网讯】纸箱行业的老板和采购请注意了:据了解,广东省将于20171020日全面铺开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通过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全面同步进行治超非现场执法。车辆确认为超载车辆后,不只是最高罚3万元这么简单的事情,还有可能会列入黑名单,甚至入刑!

1020日,广东省将全面铺开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

据了解,广东省将于20171020日全面铺开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通过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全面同步进行治超非现场执法。车辆确认为超载车辆后,不只是最高罚3万元这么简单的事情,还有可能会列入黑名单,甚至入刑!

731日,据南方日报第8版刊出《互联网+”探出执法新路,试点高速公路超限车辆下降近八成》报道,广东省高速公路超限车辆同比下降76.33%,车辆通行效率同比提升10.88%,试点期间全省实现投诉……420日在广州、佛山、珠海等838条高速公路收费站试点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以来,广东省探索出了一条高效可行的交通执法新路,有效遏制了非法超限行为。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顺潮介绍,广东将于20171020日全面铺开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通过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全面同步进行治超非现场执法,并结合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阻截劝返、省际超限检测站24小时现场执法,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治超全天候、全领域覆盖。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李静表示,广东省正在建设以国省道重要路段、主要节点和重点桥梁为重点的非现场执法信息系统,下一步将在广州、珠海、佛山、肇庆、茂名、惠州6个地市试点开展国省道非现场执法工作,非现场执法模式也将在道路运政、公路路政等执法领域逐步实施。

相关规定与处罚标准

其中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具体处罚事项为

(一)将建立超限超载车辆黑名单,开展入口阻截劝返工作, 严格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对有三次超限超载行为未接受处理的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二)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要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标签: 高速公路 治超非 本站关键词: 高速公路 治超非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湿垃圾专用塑料垃圾袋环保标准出炉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包装网运营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在任何情况下,本网所发布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的建议,任何人和企业据此进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本网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方式:0579-82057115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章程 | 网站制度 | 首批重点电商平台 | 评选专题单页 | 荣誉证书 | 世界包装组织成员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行业电子商务TOP100 | 中国商业网站100强 | 浙江电子商务10强 | 首批重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 法律顾问
包装网竞价推广 | 广告服务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荣获2017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