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家长们在选购玩具时往往会发现,有的儿童玩具使用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包装,有的玩具本身便含有塑料袋或塑料薄膜。那么这类玩具包装物质量安全情况如何呢?如果让孩子随意玩耍,是否会有安全隐患?实际上,如果塑料袋或塑料薄膜不符合标准要求,是存在安全隐患的,比如造成儿童窒息等。
据统计,2017年1至7月,欧盟RAPEX系统就对中国产的6批玩具产品由于包装袋不符合标准要求进行通报召回,其中5批次召回原因均为塑料包装过薄,儿童玩耍塑料包装时,塑料包装可能会盖住儿童的口鼻,有造成儿童窒息的危险。1批次召回原因为产品PVC包装材料中含有镉,包装材料不符合欧盟REACH法规有关《包装及包装废弃物指令》的要求。可见包装物质量安全越来越受到发达国家的重视,成为玩具安全的一项重要指标。
据了解,欧盟玩具指令EN71-1:2014和我国玩具国家标准GB6675.1-2014均对玩具包装物厚度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欧盟EN71-1:2014标准规定,包装袋塑料薄膜厚度不应小于0.038mm。然而在检验检疫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出口企业生产的玩具产品其包装袋塑料薄膜厚度还未达到0.030mm,造成了产品存在安全隐患,遭到欧盟国家的通报召回。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对包装质量要求的意识不足,认识不够。不清楚国外标准对包装材料的具体,特别是涉及薄膜厚度,化学限量等要求,大部分企业把玩具包装和玩具安全割裂开来,认为包装不需要符合玩具法规或指令;二是缺乏有效的包装质控手段。由于包装材料的特殊性,几乎所有玩具企业的包装均是外购,对包装材料的原料,包装物的制造以及贮存等环节均缺乏有效控制,企业对包装物的质量安全只能“听天由命”;三是部分第三方检测机构误导企业。一些第三方检测机构未按照最新法规要求对包装物薄膜厚度进行检测,有些对耐用包装物不进行有害物质检测,使企业误以为玩具包装物可以不符合玩具法规的要求,不进行相关的测试。
其实玩具包装物的安全性历来受到欧美等发达国家的重视,包装中有害物质超标、物理指标不合格造成的各种风险通报也屡见不鲜,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玩具企业应重视玩具包装物安全控制。企业决策层要树立正确的意识和认识。企业法人和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包装物的物理化学安全。正确认识法规对不同包装物的要求,按照法规要求,正确区分一次性包装和可二次利用的耐用包装,对后者需按照玩具安全要求对其进行控制;企业管理层要设计有效的供方管理手段。由于包装物采购、使用、检验环节的特殊性,企业应设计完善的包装物供方管理制度,将塑胶、竹木等包装物作为重要采购物资进行管理。对这些包装物的供方严格按照玩具原辅料供方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同时有重点对供应的包装物进行检测,验证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企业一线员工要强化包装物的分类管理。有近30%玩具企业还生产其它非玩具类产品,这些产品的包装大多不符合玩具法规要求,但是一些包装物(特别是内包装)外观上很难区分,一旦管理不善,很容易发生混用的现象。因此企业应对这些包装物实施分类管理,对玩具包装物务必做到帐、卡、物一致,控制这些包装物的使用流向。(鄞州局范宇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