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近日,防港城市对辖区内具备核发条件的 6家火电、造纸企业核发了排污许可证。
2016年 11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提出要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作为企业守法、部门执法、社会监督的依据。根据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的统一部署要求,防港城市组织相关企业按照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开展了申请及核发工作。经统计,目前防港城市在核发范围内的火电、造纸企业共有 7家,具备核发条件的 6家企业已于 6月 29日完成了核发工作,其余 1家停产造纸企业不具备许可证核发条件,未予核发许可证。至此,防港城市已完成火电、造纸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时限要求,今年年底前,防港城市要完成氮肥、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农药、农副食品加工、石化、焦化、有色金属、平板玻璃、钢铁、水泥等 13个行业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到 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