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以前在村里,觉得随便往河里扔个垃圾根本没啥,那是因为没有人重视。记住,任何非法倾倒垃圾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017年7月3日,广州海事法院对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诉彭某权、冯某林、何某生、何某森、袁某胜污染海洋环境责任纠纷民事公益诉讼案予以正式受理立案。
据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中国海监广东省总队中山支队支队长梁枫介绍,2016年7月至8月间,彭某权、冯某林、何某生、何某森从东莞市中堂镇码头运输800立方米废弃胶纸,至位于中山市横门东出海航道12号灯标北堤的围垦进行倾倒;8月26日,船主为袁某胜的“恒辉20”船舶运输废弃胶纸约400立方米至上述围垦进行倾倒,倾倒半船约200立方米的废弃胶纸时被执法人员查获。2016年8月30日,中山市公安局对本案立案侦查。
2016年9月,环保部门委托相关机构作出的检测报告表明,本案件中倾倒的未知物为含有害有毒物质的混合废弃物,对土壤和周边的地表水、当地水体造成了重大污染,给渔业造成重大损失;且该垃圾露天堆放,受雨水淋溶会产生垃圾渗滤液,渗滤液中含有大量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等污染物,进入海水后会造成海水水质恶化,造成海水污染,打乱海洋生态系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要求本案件5名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立即将所倾倒的垃圾清理,并对周边海水污染治理,或立即赔偿生态恢复费用3751941.78元;立即赔偿因污染行为导致的环境功能损失3531748.5元;立即赔偿因本案诉讼产生的鉴定、监测、律师代理等相关费用5628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66000元。
因为不想随意倾倒垃圾,被起诉赔800万,真的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