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于1912年的中国化学工业社是我国首家专门制造驱蚊剂的工厂,该厂生产的“三星牌”蚊香深受消费者欢迎,并打败了一向独占中国市场的日本产“野猪”牌蚊香。除了蚊香质量好、价格公道外,其广告语“国人爱国、请用国货三星蚊香”所激发的爱国热情,也是畅销于市的重要原因。
民国广告有一个特点,喜以神仙、美女入题入画。上海永和实业公司出品的蚊香就以“月里嫦娥”为名号,其包装为方形,正面印有品牌名称、厂家通联、产品功能、注意事项等。主图为一袭睡裙的时尚女郎,两手揽头的她,笑脸盈盈、姿态慵懒,似乎因不再为蚊蚋滋扰而心生愉悦。值得一提的是,包装还采用一红色圆形商标作为封口,体现了商家强烈的品牌意识。
笔者家乡民国时生产的蚊香,无论从品牌还是包装设计来说都很有特点。其一是黟县新安蚊香厂生产的“孔明牌”蚊香,包装为彩色印刷,商标图案中人物为诸葛亮,羽扇纶巾的他端坐于椅上,似乎在运筹帷幄着一场与蚊虫的战斗。而邻县祁门的胡同昌蚊香厂更为厉害,直接拉上“国父”孙中山先生为代言人,其商标就是孙先生的肖像。
新中国成立以后,蚊香在品牌和包装设计上都打上了浓厚的时代烙印,比如“跃进、前进、雄鸡、东方红”牌等。此外,蚊香包装还有一个鲜明的印记,就是几乎都以大红为主色调,并印有毛主席语录或是诗词语句。如江苏泰州市生产的“前进牌”蚊香,包装的最上方印有“一切为了人民健康”字样。事实也正如此,生产蚊香,护卫人民健康,体现在为人民服务的细节上。
改革开放以后,商品的政治色彩逐渐淡去。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蚊香,多以犀牛、老虎、雄狮、双兔、松鹤、金鸟、斑马、孔雀、河马等动物命名。但在我看来,还是厦门的“青蛙牌”蚊香用名最为贴切,因为青蛙是害虫天敌,特别是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