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五项新的地方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至此,北京市现行有效的地方环保标准已达55项,其中37项为排放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地方环保标准体系。
北京市《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针对火葬场提出加强末端处理,控制污染排放的要求,重点控制二噁英排放,其排放限值从1.0纳克/立方米降到0.1纳克/立方米。
北京市修订并实施《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目的是加严氮氧化物排放控制。今年7月1日起,新建锅炉排放限值由现行的150毫克/立方米收严到80毫克/立方米,在用锅炉将执行8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2017年4月1日起,新建锅炉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将收严到30毫克/立方米。
北京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预计到2020年,在北京市燃气锅炉天然气消费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因执行该新地方标准,每年仍可削减氮氧化物排放约3万吨,相当于2013年工业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70%。
此外,《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木质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炼油与石油化工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旨在重点控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体现“源头控制、过程监管、末端治理”的综合管控理念。
据了解,预计今年8月底前,北京市还将发布汽车制造、汽车维修、工业涂装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推动先进治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升企业的治污水平,减少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