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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标法》:促“驰名商标”归于理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3   来源:中国包装网   责编:中国包装网   浏览次数:1092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中国包装网讯】新修改的《商标法》于5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一个亮点是,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这意味着,从下月起,继续标注“中国驰名商标”之类字样的商品,将不得在市场流通。

 

  部分商家,严格遵守新法之规

 

昨日,记者走访郑州市各大超市发现,仍有部分标有“驰名商标”的商品摆放在货架上。“到月末,我们就会把标有‘驰名商标’的商品全部撤下来。”二七广场华联超市相关负责人李女士说。


  当问到新《商标法》对超市的影响时,李女士说:“现在还没有太大影响,但后期肯定会有很大冲击。现在最重要的是与供货的厂家企业沟通好,加强配合,保证五一以后不会再有此类货品上架。”


  据了解,眼下不少大型商超正有条不紊地对“驰名商标”产品进行有效处理,但在一些零售批发市场,依然可以看到大批量标有“驰名商标”的产品正在销售。在郑州市黄河食品城,一位销售人员表示:“厂家没做出反应,我们不会主动撤销或者禁售该类商品。”


  撤销“驰名商标”,消费者怎么看?市民王先生表示,“驰名商标”产品对自己影响不大,“我买东西一般看品牌和质量”。


  更换包装,部分企业“压力山大”


  据了解,截至2013年底,我省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数量为153件。新《商标法》的实施,意味着这些生产企业必须尽快更换现有包装。省内一家已经取得“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之所以看中‘驰名商标’,是因为这四个字如同产品的金字招牌,能够在短时间内取得消费者认可、市场认同。新《商标法》即将实施,我们正在对原产品进行包装升级,之前的产品我们会视情况予以回收,当然,我们需要付出大量资金。”


  “我们已经不再使用‘驰名商标’做宣传了,去年开始,我们就已经按照新《商标法》规定,对产品包装、宣传广告等进行重新修改。”宝丰酒业相关工作人员说。


  省酒业协会理事魏家全说:“新《商标法》从颁布到实施,仅半年多时间,对白酒企业而言,更换包装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在这一过程中,酒企会面临不小的压力,也会出现一定的损失。”


  据悉,新《商标法》处罚力度非常大,对于新《商标法》实施后违规的企业,不仅要求地方主管部门予以纠正,同时还要处以10万元罚款。大部分企业已经开始实施更换包装,不过不少企业表示“压力很大”,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一个缓冲时间。


  “驰名商标”风光不再,回归本源经历多年发展,“驰名商标”早已背离本意,出现异化。中国包装教育委员会常务委员魏风军说:“‘驰名商标’设定的初衷是保护知识产权,对一些知名度较高的产品进行保护。然而,近些年来,部分生产企业将‘驰名商标’用作广告语,一些地方政府将拥有‘驰名商标’看作政绩,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河南省光法律师事务所张平卫律师说,法律赋予“驰名商标”更好的保护本意,是为了鼓励市场主体诚实经营、细心呵护自己的商标及商业信誉,创造个性品牌,也是为了保障优质品牌不被其他经营者混淆或淡化,更好地解决商标注册、商标侵权以及相关不正当竞争等法律纠纷。让‘驰名商标’回归理性。


  日前,我省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对“驰名商标”企业的产品进行整顿。省工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们正在出台措施对‘驰名商标’产品进行严格监管和检查。进入五月,如果消费者仍看到有商品在包装或宣传上使用‘驰名商标’,可到工商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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