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底,中国出台新的光伏电价政策,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成本将中国分为三类太阳能地区,地面电站的标杆上网电价0.9、0.95、1元/千瓦时;此外分布式光伏发电价格补贴标准为0.42元/千瓦时。为了保障光伏电价补贴的发放,中国发改委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从0.8分/千瓦时提升至1.5分/千瓦时。新政策的出台立刻改变了中国光伏企业的发展策略。
大型地面电站——圈资源+抢装
此次新的政策从四类资源区简化为三类资源区,西藏地区电价补贴单独制定。
Ⅰ类资源区:0.9元/千瓦时;地区包括宁夏,青海海西,甘肃(嘉峪关、武威、张掖、酒泉、敦煌、金昌),新疆(哈密、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内蒙古(赤峰、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除外);Ⅱ类资源区:0.95元/千瓦时;地区包括北京,天津,黑龙江,吉林,辽宁,四川,云南,内蒙古的通辽、兴安盟、呼伦贝尔,河北的承德、张家口、唐山、秦皇岛,山西的大同、朔州、忻州,陕西的榆林、延安,以及青海、甘肃、新疆除Ⅰ类外其他地区;Ⅲ类资源区:1元/千瓦时;除Ⅰ类、Ⅱ类资源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这意味着除了Ⅲ类资源区外的其他地区都将有0.05—0.1元/千瓦时的下调。从而使得Ⅰ、Ⅱ类资源区的大部分核准项目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建成并网才能不受电价调整的影响。在新疆、甘肃、青海、内蒙等地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抢装。据PV-Tech记者了解,新疆的一个项目在9月初仍然没有拿到完备的手续,但如果按部就班去实施,在年底前必然并不了网。而即使抛开不完备的手续立刻施工,这座20MW的电站仍然难以在今年底全部建成,“但至少可以并网发电”,该项目的负责人仍有信心拿到1元/千瓦时的电价。
在秋冬的抢装过程中,如何保证施工质量成为了新的难题。只有不到四个月的时间来建设电站,从设计到设备材料供应,都有大的隐患。一家在新疆抢着建设电站的业主正为选择水泥桩还是螺旋桩而发愁——水泥桩建设周期长,寒冷的天气施工难度大;螺旋桩可以加快工期,但供货周期紧,螺旋桩的防腐或许达不到要求,已经有西部的业主反映螺旋桩在数年后出现腐蚀情况。
相比于西部电站的抢装,在东部Ⅲ类资源区中正上演圈地热潮。山东、江苏北部、河南、河北等地已经有大量大大小小的企业圈地申报项目。顺风光电正计划招募200名电站开发人员,这家正迅速扩张电站资产的民营上市企业给这些开发人员的工资并不高,但允诺这些员工在项目获批后将对项目有一定的自主把控权。顺风光电对项目的资本金投资收益率的要求为20%。
另一家过去几年迅速扩张的民营企业汉能控股也计划招募数百人开发地面和分布式光伏项目。这家市值越来越高、对供应商、政府以及银行的欠款也越来越高的“雄心”企业不再指望能卖出多少组件,他们更依赖能建设多少电站。汉能虽然没在组件销售上赚多少钱,但却在电站项目权出售上收获了一笔。
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开始打着央企的旗号在地方圈地,他们宣称电站建好后将卖给这些央企,中电投、中广核太阳能、大唐新能源、三峡新能源等都成为了获得地方政府信任的有利旗号。事实上,已经有多家企业已经把开发的电站与央企签署了转让协议。
新的政策中明确了光伏电价补贴期限原则上为20年。虽然这种说法中带有“原则上”,但比之前为做任何说明有了实质的进步。这也为电站开发商和投资者提供了更明确计算收益的条件。
分布式前景的问号
中国能源局更看重分布式项目在中东部地区的发展。在新的电价政策中,发改委价格司也同意将电价补贴定为0.42元/千瓦时,相比此前电价征求意见稿的0.35元/千瓦时提升了7分钱,这对项目的收益有重要的推动。
发改委价格司曾向多家涉及光伏发电的央企发出了“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方式选择”的文件,征求企业对分布式补贴机制的意见。这份文件提出了两个补贴机制:全电量补贴和全额收购。全电量补贴是对光伏发电的全部发电量按统一标准补贴,发电量先自用,多余的电力按照当地脱硫燃煤发电标杆电价收购;全额收购是指全部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全额收购。相关部门给出了几个原则:补贴额度最低原则,平均单位电量补贴额度应该尽量低,最大补贴额度不超过西部光伏电站补贴额度;最大节能效果,尽量自发自用,特别在电网高峰时段多使用光伏发电量;促进技术创新,有利于微电网、储能技术、多元化分布式能源的发展;鼓励投资经营,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以使项目更容易获得融资;符合电力体制改革的方向;便于管理监管,有利于电力监管机构对并网运行、补贴资金拨付的监管;便于与其他政策衔接,如节能减排和其他相关光伏政策,特别是国务院《若干意见》的政策。
最终,发改委价格司认为全电量补贴最大的优点是单位电量国家补贴额度小,有利于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政策衔接,缺点是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结算有风险,但可以通过政策措施给予保障。而全额收购的方案在电费结算上有较高的保障率,缺点是单位电量国家补贴额度大。最终,发改委价格司建议采用全电量补贴。事实上,在最终发布的分布式电价补贴政策中,采用了全电量补贴的方案。
国家能源局为了推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迅速扩大,推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实施方案》帮助了18个示范区在2013年启动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建设。示范区的分布式项目与普通的示范区项目在补贴上并无差别,所以有业内人士疑虑为何要做示范区。示范区的优势在于通过地方政府协调调动一批屋顶资源,通过一个业主的方式便于管理。但PV-Tech记者从侧面了解到,示范区的项目相比于普通分布式项目在获得补贴上拥有优先权。由于可再生能源基金在过去几年中出现了严重的亏空,即使此次可再生能源电力附件上调近一倍,光伏项目也仍然难以在短期内获得及时的补贴款。而示范区的项目有可能在补贴发放上拥有优先权。
事实上,在本刊截稿之前,多个示范区的业主在推动项目建设上已经丢失了当时申报项目的积极性。如山东泰安示范区的业主泰安加华电力器材有限公司已经明确表示不会出资来建设,而泰安市相关部门正推进第三方的合作,他们试图引入资本实力雄厚的央企来垫资建设项目。宁波示范区的股东之一东方日升新能源正计划将其持有的10%股份转让给合作的央企,对这家组件企业来说,卖出设备是最大的目的。而刚成立不久的远方动力凭借其强大的幕后关系在竞争激烈的北京示范区中拔得头筹后,也无力投资,他们已经向外界放出风声试图转让其中的部分项目权。获得深圳示范区项目的招商新能源更是以“资本运作”著称,虽然通过资本运作上市,但其数百兆瓦电站的收购协议仍然只是纸面操作,这家所谓央企背景的资本运作高手依赖其股东之一中利科技的担保获得贷款而收购中利科技的嘉峪关电站。
分布式项目能否如愿得到大规模的推动,也并不是国家能源局推出优厚的政策这一项就可以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