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商场超市,经常能看到商品外包装上印有“中国驰名商标”的字样,商家多以此作为宣传噱头。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全国人大通过的《新商标法》规定,明年5月1日起,“驰名商标”字样将不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驰名商标产品让人眼花缭乱
昨日,记者来到市内多家超市中发现,不少商品的外包装上都印有“中国驰名商标”的字样或标识,在食品区这种现象更为明显。以牛肉干产品为例,在西岗区乐购超市中,主要品牌有12种左右,其中3个品牌的牛肉干均印有“中国驰名商标”的字样。同时,在8种主要瓜子类产品中,也有两个中国驰名商标品牌。在文体类产品中,一些乒乓球、扑克品牌也标明为中国驰名商标产品。
“驰名商标产品肯定质量有保证,这是国家颁发的,我们也愿意把驰名商标产品放在最明显的位置。”在超市中,一位销售人员表示,相比同类商品,标有驰名商标的产品销售效果更好。
市民王先生感觉现在市场中的驰名商标产品有点让人眼花缭乱。“我记得小时候驰名商标的产品很少,比如白酒就只有几个品牌,现在吃的、用的、穿的都有驰名商标。”
明年将禁止用于包装和广告
记者查询资料了解到,据工商总局统计,驰名商标制度确立前20年,商标局和商评委总共认定了不到300件驰名商标,但在此后10年间,驰名商标认定数量超过4000件。
今年8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商标法的决定,在新的商标法中,一大亮点便是规定“驰名商标”字样将不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这一规定将于2014年5月1日正式执行。
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现在到新版商标法正式实施还有6个月的过渡期。工商部门将利用这段时间,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尽快更换商品包装、修改广告内容、消化现有库存等。新版商标法一旦实施,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驰名商标是名称不是荣誉
“我认为此举是让驰名商标回归到原本含义。”大连仓丰商标事务所负责人仓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多年来,不但消费者对驰名商标的含义有所误解,一些商场、厂家甚至地方行政部门也存在同样的误读。
仓丰介绍说,人们熟知的商标级别大体分为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其中驰名商标是国家级,因此有商家看中了这个分级中蕴藏的巨大宣传效果。“其实驰名商标仅是一种名称,而不是荣誉。”仓丰说,驰名商标最根本的意义是保护企业权利。
国家有关部门最初是为了保护生产企业不被侵权,对一些知名度较高的企业进行商标保护,以免该企业商标在未注册的领域被冒用。仓丰介绍说,按照产品的类别,商标种类大概有45个类别,如果某企业品牌商标在一个类别中被列为驰名商标后,那么任何企业或个人不得在其他类别中注册该品牌商标。“但是最近几年,申请驰名商标之风愈演愈烈,商家不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品牌,更多是扩大市场影响。”仓丰笑称,甚至在南方一些地区,一个村镇就拥有十多个驰名商标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