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遏制塑料袋对环境的污染,国家出台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超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店、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要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限塑令”实施的一年半的时间里,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些大中型商场、超市严格执行,取得了“一年减七成”的实效。但是市政协委员许立调查发现,在我市不少街面摊店、集贸市场以及餐饮业,“限塑令”仍形同虚设。
许立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表面上看是因为市民的环保意识不高,购物用免费塑料袋的习惯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从根本上说,还由于监管缺失,对违规的超薄塑料袋的源头的监管不到位。落实“限塑令”不仅体现我们这座城市的执政水平,更是关乎城市的环境声誉、城市发展与和谐的大事。许立建议,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环保意识。使广大消费者自觉科学合理使用塑料购物袋,使企业依法生产、销售合格塑料购物袋,让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同时应考虑创新出台一些激励性机制,激发市民主动放弃塑料袋的激情和决心。给消费者提供替代品。例如:对于生鲜食品,各大农贸市场可以参考大商场的做法免费提供联卷袋,以解决消费者的实际问题。
同时,要规范生产、流通环节,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塑料袋生产,强制标注产品标志。商家应积极创新出台措施,方便消费者。超市可开通绿色购物通道,专门对自行携带购物袋的消费者开放;超市、商场可将出售塑料袋所得的利润用于设立环保基金,用于环保公益事业。
许立还建议,应建立有偿回收机制,循环利用有限资源建立塑料购物袋回收机制,明码标价,有偿回收,循环再使用塑料购物袋,以提高其重复使用率。这样由获利的企业、商品经营者承担回收责任,减轻了消费者的负担,也避免了随意丢弃塑料袋的不良习惯,体现了循环利用的环保理念。
同时,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科研创新,尽快地寻找好替代品。企业应开发研制出既能兼顾百姓生活便利又环保的塑料购物替代品。在研发替代品时应考虑提高材质及反复使用率,价格实惠等因素,避免对消费者造成经济负担和环境造成新的不必要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