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令”让消费者失去了使用塑料袋的“免费午餐”,但自掏腰包买到的食品用包装产品是否安全卫生?近日,临沂市沂南县质监局一举查处一个无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袋生产企业。
根据群众举报,沂南某乡镇有人在偷偷生产和使用无证食品包装产品,接到举报后,沂南县质监局行政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生产现场,看到现场机器轰鸣,几名工人正在忙碌地生产加工,一条条包装袋正在从加工设备上产出。执法人员当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对现场的产品进行了清点。
据介绍,国家质检总局已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列入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范畴,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产品,自2008年1月起开始查处。该厂一直未办理生产许可证,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并对现场生产的10余万个包装袋进行了封存。
据业内人士透露,劣质食品包装袋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会发生游离迁移到食品中。尤其一些热性食品,在温度高时,有毒成份就会游离出来,遇热溶解释放毒害物质,被使用后在人体中长期积累,可能导致慢性中毒,所以在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袋有无QS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