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彻底淘汰超薄塑料袋(资料片)
建议国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将超薄塑料购物袋列为淘汰类产品,禁止在全国生产、销售和使用。
——省政协委员李静
商报济南消息 “限塑令”实施数月以来,“在不少的集贸市场,环保塑料袋甚至成了商贩们防备工商局检查的装饰品。”本届两会上,关注环保的省政协委员李静提出,国家可否淘汰超薄塑料购物袋,让其从市场上消失。
国务院“限塑令”实行几个月以来,推行环保塑料袋收费的基本上只有大型超市、商场,而在集贸市场和大街小巷流动商贩那里,仍然随处可见免费超薄塑料袋的身影。
李静在提案中甚至列举了这样的现象,“在不少的集贸市场,环保塑料袋甚至成了商贩们防备工商局检查的装饰品。偶尔工商局来查的时候就将免费塑料袋收起来挂上环保塑料袋,检查过了之后继续用以前的塑料袋。”
针对这种现象,李静在《关于加强塑料购物袋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工作的建议》中提出,今后相关部门应该重点做好集贸市场的监管,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并从源头上取消超薄塑料购物袋。
她提出,“建议国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将超薄塑料购物袋列为淘汰类产品,禁止在全国生产、销售和使用。只有从源头上进行控制,超薄塑料袋才能退出历史舞台。”
“对违规继续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相应给予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限塑令”
2007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这份被群众称为“限塑令”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