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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实施方4月 免费塑料袋:卷土又重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0-13   来源:中国包装网   责编:中国包装网   浏览次数:1164   版权与免责声明

 只有大超市、商场能严格执行“限塑令”
 

  “限塑令”已实施4个多月,塑料袋的滥用得到了一定控制,但近日《市场报》记者走访市场时却发现,某些农贸市场、社区小店、蔬菜水果摊点免费赠送塑料袋的情况有抬头之势。

  免费塑料袋抬头

  日前,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团结湖附近的天宇小商品市场。在一个摊铺前,记者花10元钱买下3双袜子。交货时,摊主随手翻出一个塑料袋,将袜子装进其中递给记者。当记者询问可否使用免费塑料袋时,摊主表示,不用你花钱买塑料袋,还不好吗?

  在水碓子附近的一个社区小店里,记者连续几日观察到,店主将免费塑料袋提供给前来购物的顾客。一位顾客对记者解释说,来这里购物的大多是小区的住户,和店主的关系也都很熟。店主是为了方便附近住户才提供免费塑料袋的。而在一些早市、地摊等场所,记者同样发现,存在使用免费塑料袋的情况。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各大超市和商场均能严格执行“限塑令”。在京客隆超市,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从“限塑令”实施以来,顾客基本都能遵守“限塑令”的规定,自觉有偿使用环保塑料袋或者布袋。并没有因为不提供免费塑料袋而流失客源。该负责人认为,各大超市之所以执行的比较好,一是因为超市的透明度高,有统一的收银台,是否提供了免费塑料袋一看便知,易于群众和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二是由于各个超市都能够从自身做起,模范遵守,所有的超市都这样做了,对于顾客来说,去哪家超市购物就根本不必考虑是否有免费塑料袋,也就不会对超市的生意产生影响。而这些条件恰恰是集贸市场、小店地摊等场所不具备的。不少受访者寄希望通过有关部门对集贸市场等执法盲区进行重点监管,来遏制免费塑料袋的抬头潮。

  监管环节难度大

  商家的行为由谁来监管?如果商家违反了“限塑令”又由谁来处罚?记者带着这些疑问采访了相关方。在某小商品市场里,不少经营者告诉记者,虽然在“限塑令”实施之初,市场的管理者告知过他们不得使用免费塑料袋,但平时并没有专人检查,更没有听说过哪个摊位因为使用免费塑料袋受到了惩罚。

  早市上一位卖菜的摊主则告诉记者,一些顾客会要求他们提供免费的塑料袋,如果不提供免费塑料袋,就可能流失生意,因为存在着其他摊主提供免费塑料袋的情况。这位摊主自己也不清楚,如果提供免费塑料袋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他甚至不知道哪个部门会对他进行处罚。

  记者拨通了北京工商部门的12315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限塑令”是由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共同发布的,按照谁发布谁监管的原则,“限塑令”的执行情况也要由这三家单位负责监管。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发现由商业场所使用免费塑料袋的情况可向他们进行举报,一周之后可来查询处理结果。

  采访中,不少市民认为这种主要依靠举报处理的方式并不能起到良好的监管作用。有的市民表示,管理部门应该主动出击,定时排查。但现实的问题是,毕竟塑料袋的使用市场如此之大,而且农贸市场、地摊市场较多存在于城郊结合部,小卖部等小店铺多零星分散于社区或胡同,如果不依靠群众举报的话,这对相关管理部门来说,的确是一个很大的工作量。在有限的人力资源和技术手段下,怎么有效的监督管理确实是一道难题。

  需立法规定有偿回收

  有学者认为,避免“限塑令”成为一纸空文,关键在于从源头上管理,只要市场不生产那种不环保的塑料袋了,人们自然就不用了。但现实往往事与愿违。从目前记者了解的情况来看,不少商家还有渠道搞到一些不符合环保标准的超薄塑料袋。市场的需求驱使着一些企业依旧生产这种技术含量低下、成本低廉的超薄塑料袋。

  一方面是使用环节的监管难度大,另一方面是超薄塑料袋的生产源头还无法完全遏制,在这样的困局前,“限塑令”有效执行如何能够保证?长期关注“限塑令”立法情况的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接受《市场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限塑令”面临的执行难的尴尬局面,其深层原因在于立法的层次低和立法不全面。

  据了解,“限塑令”的法律依据是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其中规定,向消费者无偿或变项无偿提供塑料袋等行为之一的,将受到最高1万元的罚款。

  董正伟认为,《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但是,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并没有根本解决塑料购物袋的使用问题。而且从长远发展来看,在城乡范围内全面实现有偿销售塑料购物袋难度很大,环保和节能问题不但得不到根治,还可能增加民众负担,引发新的矛盾。

  他认为,需要完善立法,特别是要在立法中明确规定,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和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塑料购物袋回收机制,并明码标价。

  董正伟告诉记者,之所以目前废旧塑料购物袋浪费资源现象特别严重、造成环境污染也很突出,根源在于废旧塑料购物袋没有有偿回收渠道。这样廉价的废旧塑料购物袋被消费者随意丢弃,必然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而在有偿回收塑料购物袋、循环再使用的前提下,本身就是一种资源节约。按照谁生产谁回收、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消除塑料购物袋的环境污染。同时鼓励生产企业进行科研创新,生产出环保、便利生活的新的购物袋替代品,才是治本之策。

  他举了个例子,“城市里的废旧纸箱、酒瓶、饮料瓶、废旧金属等每天都被拾垃圾者打扫干净,这是因为酒类生产商及时回收自己的瓶子,商品的包装纸箱被及时回收,废旧报纸被高价回收……这些有偿回收方式极大的调动了消费者保管好包装物的意识,不随意丢弃消费品包装物,同时对生产企业来说实现了资源节约和再次利用”。

  以此为例,如果每个塑料购物袋以一定价格回收,那么消费者完全可以把购物袋卖给回收机构再利用,随意丢弃购物袋的做法就可以消除。这样做比单纯通过定价限制塑料购物袋的使用,更能实现节约资源,也更加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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