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哈尔滨市工商局南岗分局查获并取缔位于南岗区西沟街27号的一家塑料袋黑加工点。
近日,自国家“限塑令”颁布以来,哈市南岗工商分局在辖区市场、商场、超市大力开展宣传《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组织了多次检查督促行动;同时,分局疏堵并举,努力从源头上保证辖区不出现假冒伪劣、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塑料制品流向商场、市场和零售网点。日前,接到群众举报在西沟街27号一平房内有一塑料制品加工点后,分局市场科人员和民警队迅速赶到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这个黑加工点地点隐蔽,外来车辆很难进入所在的平房院内,在60平方米左右的加工间里,有1台大型制袋机,可加工带有彩色商标的塑料袋,另有4台小型普通的制袋机,6名工人正在紧张加工;约50平方米的库房内存放着已加工完毕带有商标的塑料袋40编织袋,每编织袋60打,每打60个,共计14.4万个;另有1.5吨塑料膜,系加工原料。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业主张某提供相关手续,但张某无法提供任何证照手续。据张某称,她所加工的食品袋主要发往科大早市、汉阳街早市等,商场、超市也可定制发送。执法人员当即暂扣了所有产品以及部分加工工具及设备。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