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泰和县工商局三都工商分局接到不少群众反映称:他们居住地附近一家小型塑料颗粒加工厂自去年建厂以来,经常加工到深夜,噪声大,污染严重。6月11日,泰和县工商局对该厂作出5000元罚款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
据附近的居民反映,位于泰和县螺溪镇罗塘大桥边塑料颗粒加工厂的烟囱比较低,烟味浓,且经常生产到深夜,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河里,原来清澈见底的河水,现在已全发黑,附近种的稻子也变了味。接到举报后,泰和县工商局三都工商分局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见到加工厂院内到处积堆着收购来的废旧塑料编织袋,颜色各异。走进厂房内,一股刺鼻异味扑面而来,碎料机碎料后所产生的污水从排水槽直接排入河里,污染相当严重。经调查核实,该加工厂未取得任何经营许可资料而擅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对此,泰和县工商局三都工商分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对其违法行为作出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