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设计,就不可回避审美。从人们的日常生活,劳动产品到自然界的丰富景观,无处不存在大量的审美问题。从审美的角度来探讨人类行为,日用器物以及生产生活环境,寻找其规律性,就是审美设计学的课题。
"设计"一词被认为是英文 "design" 的意译。今天,"design"在技术美学,设计美学范畴内使用时,被赋与更为广泛的内含。我们认为"design"是一种实践的形态,一种文化的形态,从而使这个术语在人民生活、工业生产、科学技术、环境建设、文化艺术、美学研究等领域得到广泛传播。 "design"已经成为通用的技术与艺术相结合的美学核心概念和主要研究对象,成为造型艺术门类的重要的文化创造行为及其产品的代名词。在这里,我们认为是单指"艺术设计"。
一、设计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应用科技文明的成果使人类的生存、生活环境得以优化,解决实际问题并使之审美化。在人类的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少不了设计和规划。艺术家凭借造型能力、技术知识、经验及视觉感受而赋予材料、结构、形态、色彩、表面加工以及装饰以新的品质和资格。设计师对包装、宣传、展示、市场开发等问题付出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以及视觉评价能力。
二、设计是一种审美活动
是一种创造性活动。它的目的是要形成和调整空间环境,在这个过程中使其职能方面和审美的方面达到统一。设计师作为创造者在愉快的创作过程中获得审美的感受,而消费者通过使用设计产品参与审美,在得到物质满足的同时得到精神上的愉悦。
三、设计是无处不在的审美形式
设计是以实物形式呈现在人们面前的,它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和艺术方法按照功用规律和审美的规律所创造,在当今社会迈入信息化时代的过程中,已渗入到了生活的全部领域。从提袋、居室、社区到整个都市都是设计的物化形式,设计的独特表现形式使美学这个主题更加广泛、更加深入地介入了人们的生活。是实用艺术无限扩展其范围, 在工业的基础上发展的结果;是美学渗透到技术领域,艺术家深入到生产中去的结果。由此可见,设计是包含了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艺术文化等诸多文化层面的综合审美形式。
四、设计是对观念的满足
现代社会强调一切以人为本。设计所关注的问题已转到了探讨人与物之间关系的设计,设计对象的满足,实质上是对观念的满足。比如交通工具是时间和空间的观念;娱乐工具是消费和心理放松的观念。"设计"观点本身就已包含了"审美"的观念。
设计具有多种涵义和多种形态。艺术设计是人们在日常生活、生产中的特殊形式的审美活动,是属于现代美学体系的一个范畴。艺术设计既是物质的活动也是精神的活动,是人们生活构成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有把艺术设计中的审美因素扩展到所有的人造环境中,才有希望生活在一个优雅宜人的现代世界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