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中国国际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博览会上了解到,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形势不容乐观,再生资源行业还处于相当低的发展水平,大量的再生资源没有得到回收和很好地利用而白白浪费掉。据了解,我国可回收利用而没有利用的再生资源价值350多亿元,每年有大约300万吨废钢铁、20多万吨废有色金属、200万吨废纸、80万吨废塑料、2000多万台废家用电器、电脑没有回收利用。
再生资源行业由于企业生产技术、市场机制及缺乏行业标准等诸多因素,行业发展缓慢,企业步履艰难。当前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企业技术改造长期处于半停滞状态。近年来,再生资源行业很难得到国家和地方投资资金和技术投入。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仍以手工劳动为主,大型废钢加工设备几乎没有增加,废纸的机械分选设备也寥寥无几,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大多数没有一个正规流水线和设备,大件废钢铁解体仍采用氧割和锤砸;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以及废家用电器、电脑等多含有金、钯、铂等贵金属,一般仍采用酸浸、火烧和人工拆卸,工艺流程落后,二次污染严重。
二是没有形成市场经营机制,企业步履艰难。回收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弱,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机械化程度差,加工能力难以提高。相当一部分再生资源企业亏损,2000年共回收废钢铁4000万吨,回收企业和网点16万个,每个网点和企业年回收量平均仅为250吨,而这些企业在回收、加工、管理、储运等环节上,各成体系,彼此无联系。再生资源行业由于不能形成集团化或规模经营,造成企业抵御风险能力低,到目前为止全行业上档次、上规模的企业集团极少,行业发展呈低水平徘徊状态。
三是缺乏行业的各类标准、法规。目前,我国还没有废旧物资分类标准及技术规范,没有各类再生资源企业生产技术标准。现有的废钢铁分类标准和有色金属分类标准,因管理问题和技术工艺问题无法实施并且不能与国际接轨。在废纸的加工标准上,由于没有统一的分类和再生质量标准,再生纸的质量无法保证。我国再生资源行业至今没有一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法规,使再生资源的管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从而使物资再生行业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无序现象,一些经营者采取偷税漏税等不正当手段经营,使一些正规企业受到极大冲击。
四是取消特种行业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引发恶性竞争。去年底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文件,取消了公安部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特种行业许可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特种行业许可,同时取消了国家有关部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证。特种行业许可审批取消后,引发了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混乱,废旧物资回收公司“遍地开花”,无证、无照经营,违法收购,哄抬价格,恶性竞争激烈。使行业内出现了越是合法、守法、规范的企业,越是亏损的情况,迫使回收的资源价格上涨。
五是缺乏资金支持。由于我国对再生资源行业的科技投入明显不足,尤其近几年由于缺乏投入,企业机械设备老化,新设备无力上马,大量的科研项目难以开展,影响了全行业的技术水平的提高。即使是成功的科研成果,也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资金,而难以在全行业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