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汽车拥有量的增加,废旧轮胎的产生量也将逐年增加。如何有效的回收和利用我国的废旧轮胎,是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被称为“黑色污染”的废旧轮胎的回收和处理是世界性难题。我国所面临的压力也将越来越大。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我国废旧轮胎产生量4000-5000万条。处理和利用废旧轮胎的途径:一是旧轮胎翻新;二是废轮胎的综合利用,包括生产胶粉、再生胶等。我国现有旧轮胎翻新企业约500家,年翻修旧轮胎400多万条;再生胶企业500多家,年产再生胶近40万吨;利用废旧轮胎生产胶粉的企业近60家,年产胶粉不足5万吨。可利用废旧轮胎约2600-3000万条。
我国轮胎翻新产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世界新胎和翻新胎比例平均水平为10:1,而我国仅为26:1;国外严重污染环境的再生胶生产企业早已被淘汰,而我国再生胶仍是废轮胎利用的主要深加工产品,不少企业还处于技术水平低、二次污染重的作坊式的落后局面;由于多种原因,胶粉产品还未形成一定规模。在宏观调控方面,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套相应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特别是还未建立鼓励废旧轮胎回收、加工、再利用的激励机制。同时,国家在废旧轮胎利用、科技开发、创新等方面投入少;废旧轮胎利用企业税赋过重,发展困难,没有能力进行技术装备更新改造。
近期,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国家经贸委呈送的《关于我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有关情况及建议的报告》上做了重要批示。国家经贸委对此十分重视,多次听取有关协会、企业的情况汇报,召开有关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并在加强我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了《关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十五”规划》,已将《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并成立了立法起草小组和专家委员会;
二是为配合《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的出台,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在中国轮胎翻修利用协会成立了“轮胎翻修与修补强制性安全标准起草委员会”,着手制定轮胎翻修与修补安全技术标准;
三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废旧轮胎回收加工利用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经济政策;
四是深入企业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