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计委下发文件,正式批准福建聚氯乙烯项目建议书。这一项目总投资35.56亿元,年产45万吨聚氯乙烯和16万吨烧碱。项目将落户泉州市泉港区。
福建聚氯乙烯项目由福建石化集团公司和韩国LG化学公司合资建设,双方合资比例各占50%,合资经营年限为50年。该项目落户泉港石油化学园区后,将利用福炼一体化项目所提供的乙烯原料,生产氯乙烯、聚氯乙烯和烧碱等石化中下游产品。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合理调整福建省内化工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泉港石化基地的开发和建设进程,满足福建省及周边地区对聚氯乙烯等产品的消费需求。
据统计,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年均销售收入可望达到29亿元,年均利润5.6亿元。为了承接福炼一体化项目的辐射,延伸石化中下游产业链,泉港区规划了25平方公里的石油化学园区,园区内实行“产业发展一体化、公用设施一体化、商贸物流一体化、环保安全一体化、管理服务一体化”的方针,为石化中下游项目开发提供良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