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监局2006年第四季度对全省范围内生产和销售的烟花爆竹抽检发现,我省烟花爆竹产(商)品合格率仅30.2%,其中超过半数烟花爆竹内包装标志不合格。本次抽检涉及企业75家,共抽检烟花爆竹样品169个批次,合格率较去年上升了10个百分点。
据省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是内包装标志、药种、引火线药种等指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其中,内包装标志不合格的样品所占比例最高,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55.9%,主要表现为未标明产品级别、类别、含药量、生产日期等。药种不合格主要问题是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氯酸钾等成分,占不合格样品数的24.6%。据了解,产品禁止使用氯酸盐是为保证生产安全,因为氯酸钾摩擦感度、撞击感度特别高,生产过程中极易产生爆炸事故。引火线药种不合格的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37.3%。还有个别产品的备用引火线、撞击感度、摩擦感度、药量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陕西省质监局将开展对不合格产品的后续处理,通过召开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负责人整改培训班、责令整改等形式,提高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同时,各地质监部门也将加大对烟花爆竹企业的巡查力度,确保不合格产品不流入市场。
又讯渭南市富平县、蒲城县是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大县,春节来临之际,1月23日,省安检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四厅局,在渭南市一举查获价值十余万元的不合格烟花爆竹,并将部分不合格产品当天销毁。
转载自:西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