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国已于2003年11月底开始实施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ISO 14020系列标准,此后有关“环保”、“绿色”的标志不能再使用。关于ISO 14020系列国际标准我国已于2000年起陆续转化为国家标准,其中规定了三种类型的环境标志:
Ⅰ型环境标志要求有一个量化的产品性能和环境信息的数据清单;
Ⅱ型环境标志是自我环境声明。在设计、生产、使用、废弃整个生命周期过程中,共有12项自我声明:节约资源、节能、节水、延长寿命产品、减少废弃物、可重复使用和充装、可降解、可堆肥、可再循环、可拆解设计、再循环含量、使用回收能量;
Ⅲ型环境标志是企业公布若干项环境信息,如污染物含量数据。
以上三种类型的环境标志均需第三方认证、检验。
ISO 14020实施后,在产品包装和说明书中,禁止使用对环境友善、对地球无害、没有污染、绿色、自然之友、不会破坏臭氧层、可持续 性8种术语。今后,广告中经常出现的“绿色产品”“无污染”等宣传用语将被视为违规,有关部门可参照《广告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