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介绍了国家三部委《关于加快造纸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布前后,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原料林基地的有关情况和基地发展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南纸股份;原料林基地;政策;规划;建设;存在问题
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造纸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今年2月发布执行,该《意见》从造纸林基地的规划、管理机构到基地建设的形式、资金来源及林木采伐管理和给予的扶持政策都提出了明确的意见和要求,是各级政府、林纸两业和期待林纸一体化得到健康发展的有识之士盼望已久的指导性文件,对深化林业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纸业的资金优势和林业的资源优势,实现造纸工艺和营林生产的最佳组合,从而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落实三部委《意见》精神,发展原料林基地建设的实践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来,供商榷。
1 “十五”期间,南纸林纸一体化发展规划
我国即将加入WTO,国际国内将成为统一大市场,我们的发展空间将更加巨大,市场竞争更加激烈,虽然我公司三抄工程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与发达国家的同行业企业相比,规模经济效益还不够显著,这是我们发展的重点。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预测,2000年至2010年新闻纸消费年均增长速度为8%~9%,因此,发展新闻纸的潜力是巨大的。为实现规模生产,获取规模效益,增强发展后劲,公司提出“十五”期间发展计划:
(1)新增18万吨45克/平方米低定量微涂新闻纸;
(2)新增17万吨漂白热磨机械浆;
(3)配套建设5万公顷(75万亩)速生丰产造纸原料林基地。
2 《意见》发布之前,南纸原料林基地建设情况
南纸1958年投产,于60年代初即着手创办原料林基地--试验林场。1988年南平造纸厂与附近林区林纸结合项目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林纸结合四个试点之一,正式成立南平造纸营林总公司,为南纸生产而配套建设原料林基地。至今,已完成投资8000多万元,经营面积发展到4.33万公顷(65万亩),主要形式有自办林场、合作造林、有偿投资经营和股份制经营等。
南纸建设原料林基地,虽然起步早,但是起点低,进展慢,林纸分割的体制和计划经济的机制,使基地建设举步维艰,高税赋使基地入不敷出,将造纸林视同一般集体林的采伐管理方式,使造纸企业无法根据企业生产需要获得基地木材,失去办基地的意义,林纸结合的优势无法体现。种种原因大大挫伤了造纸企业建立原料林基地的积极性。南纸1995年后基地发展处于停滞状态。
3 贯彻《意见》精神,建设原料林基地的实践
对木浆造纸企业来说,持续、优质、稳定的木材原料供应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前提。林纸一体化发展,可实现造纸林生产由自由状态向集约化、高科技化和工厂化方向转化,既能提高林业经济效益,又可为造纸企业提供优质原料,实现林纸两旺的目标,造纸企业建立原料林基地,实施林纸一体化发展战略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随着林业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变化,对林纸一体化的重要性、紧迫性有了更深的体会。1999年朱总理视察云南时,得知思茅纸厂因无原料而停厂,指示国家计委会同有关部门,调研解决制浆造纸企业以速生林为原料的问题。国家三部委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意见》。
早在1999年,南纸在获悉上述情形之下,即加快了造纸林基地建设的步伐。2000年,制订了投资1.99亿元(其中:企业自筹6100万元,开发银行贷款1.38亿元)建设5万公顷(75万亩)速生丰产造纸原料林基地可研方案,省计委已批准实施。重点放在严格选择经营区和寻求政策扶持上。
根据以往建基地的经验教训、马尾松的生物学特性和南纸的供材需求,我们制定了经营区的选择标准:集中连片,面积在333.33公顷(5000亩)以上;马尾松面积在60%以上;海拔800米以下;立地Ш类以上;幼林∶中林∶近、成、过熟林=3∶3∶4左右;四至清楚。严格的选择标准,为实现将来的经营管理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意见》尚未出台之际,我们根据即将出台的《意见》精神,与各基地县市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深入交换意见,确定了造纸林基地享有的优惠政策(虽然与《意见》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已属不易)。主要有:
(1)造纸林基地股份林场(即《意见》中称基地经营公司)所经营的森林资源享有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参照享受国有林场林业政策待遇。
(2)造纸林基地股份林场依法定期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并根据确定的培育目标独立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确定主伐年龄和采伐指标,林业主管部门单列下达采伐指标并核发采伐许可证。
(3)股份林场依法自主确定森林培育目标,拥有采伐设计权和木材检尺权,能自主领用木材检尺码单。
(4)股份林场生产经营的木材应按规定提取育林金、维简费和林业建设保护费,并按育林金60%、维简费80%、林业建设保护费30%返回股份林场用于造林、育林和基础设施建设等。
(5)股份林场生产的木材按规定提取的林价款提留后,留股份林场用于造林、育林和交纳山本费。
(6)股份林场所得税享受当地人民政府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
(7)股份林场生产的木材,收购环节的农业特产税减半征收。
(8)各级政府在林业改革中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股份林场同等享受。
造纸林基地林场的形式以股份制为主,即南纸以现金投入,占总股份的51%;林业部门以评估后的林木资产、林地使用权入股,占总股份的49%。目前,南纸与连城县营林公司即按上述方式共同投资组建股份林场,总面积0.83万公顷(12.5万亩),已进入成立公司阶段。
4 贯彻《意见》精神,建设原料林基地存在的差距
国家三部委《意见》出台后,省政府十分重视,指出这是我们多年想办的事,要求省计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实施意见。省林业厅也多次召集造纸企业征求意见,目前,省林业厅已拟出《意见》的实施意见,尚未发布执行。造纸林基地经营公司还难以执行《意见》要求。
从省林业厅拟出的实施意见来看,与《意见》仍有一定的差距,《意见》中“造纸林基地产出的木材,属于制浆造纸企业投资所得的部分,可直接用于制浆造纸原料;林业企业所得部分以及非造纸林基地生产的制浆造纸原料,按规定的木材税费标准执行,制浆造纸企业按市场价格定向收购这部分木材”。在省林业厅的实施意见中未有充分的体现。另外,《意见》中“按国家规定提取的育林基金采取企业自提自用的办法,专项用于造纸林基地建设”。省林业厅的实施意见仅(上接第34页)同意5年生以下的林木可享受此政策。
《意见》的实施,牵涉到多方的利益,造纸林基地的建设,林纸一体化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将努力贯彻《意见》精神,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积极做好各方工作,积极探索有效的基地建设形式,争取实现“双赢”,建设好原料林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