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至24日,省政府督查组一行4人对我市造纸企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
省督查组先后听取了怀化市政府、会同县政府、洪江区管委会关于造纸企业污染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现场查看了泰格林纸集团洪江纸业有限公司、会同宝庆恒达纸业公司等企业,认为我市各级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造纸企业污染整治工作的决心不变,力度不变,成效明显。
据了解,自去年12月省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湖南造纸企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后,我市重点抓了三个阶段的集中整治:一是2007年12月31日前,对全市19家年生产能力在1万吨以下的造纸企业实施停产整治;二是2008年3月31日前,对全市6家年生产能力大于1万吨、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废纸造纸企业实施停产整治;三是对年生产能力在5万吨以上、碱回收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齐全且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化学制浆造纸企业,以及年生产能力1万吨以上、废水处理设施齐全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废纸造纸企业实施停产整治。
目前,全市28家造纸企业均严格按照整治要求,落实了限期治理、停产治理、淘汰关闭等措施,其中3家化学制浆企业,均已建成废水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状况基本正常。25家废纸造纸企业,依法关停的4家,正在实施停产整治的17家,已基本达到整治要求、待验收的企业4家。经过实施造纸企业的综合整治,不仅主要污染物减排形势明显好转,而且有力促进了造纸企业的规范发展。
省督察组要求我市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监管,对该停的污染造纸企业一定要停,防止死灰复燃;对实施停产整治的造纸企业要加强监管,绝不允许边整治边生产的现象。要严格验收,对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设施完备的企业要及时验收,严格把好验收关。同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服务和稳定工作,防止因关停污染企业而发生集体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