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严防药品包装忽悠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去年公布的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要求,10月1日起医药企业生产出厂的所有药品外包装将强化药品通用名,弱化商品名。按照有关规定,药品包装上的通用名称必须显著标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一致,横版标签必须在上1/3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竖版签必须在右1/3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药品商品名不得与通用名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不得大于通用名的1/2。字体颜色应当使用黑色或白色,与相应的浅色或者深色背景形成强烈反差。虽然是不同厂家的药品,但外包装上的“通用名”会清楚明白地告诉你药物的成分。老包装的药品允许销售到明年5月30日。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警示语贴上酒瓶
原计划于去年10月实施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因故延迟到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本月起到超市买酒,您就会从酒瓶上发现“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驶”等警示语。这是国家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酒类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
根据规定,酒瓶标签上的内容不得有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者带有欺骗性的文字介绍。如有的酒厂傍名牌,以“丑粮液”“五娘液”混淆“五粮液”等。此外,新的饮料酒将在包装上打上QS标志和编号,并要求标签外文不得大于相应汉字等。
《国家玩具技术安全规范》
儿童玩具要贴警告图标
10月1日实施的《国家玩具技术安全规范》是国家强制性标准,适用于所有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对玩具的安全性制定了更严格的标准。要求生产厂家按照年龄对儿童玩具进行等级划分,并要贴上年龄警告图标,以便家长根据不同年龄组儿童的兴趣和玩具本身的安全情况进行选择。对于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新标准特别增加了安全要求,比如玩具中不得存在小于一定尺寸(约为人口大小)的易拆卸部件,以避免儿童将其误入口中造成噎塞和窒息危险。对于8岁以上儿童适用的玩具应该贴上供8岁以上儿童使用的年龄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