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5月19日电(记者李鹏翔)近日,修改后的《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正式公布实施,这将进一步完善武汉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改善投资环境,规范对外商企业的服务和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国家对财税、外贸、外汇、金融、海关等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而武汉市1992年颁布的旧《条例》中,部分内容已不适合新的对外开放需要。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介绍说,《条例》的修订历时一年,8易其稿,其中还召开了有46家外商投资企业参加的立法听证会,这在武汉市地方立法上尚属首次。
新《条例》赋予外商投资企业广泛的国民待遇。外商投资企业在使用场地、水、电、气、通讯、交通等基础设施方面,在法律劳动用工、咨询、设计、广告宣传等服务方面,将享有与市内企业同等待遇;外商工作人员及其眷属,其在住宿、购置物业、就医、子女就学等,凭居留证、就业证等有效证件将享受本市居民同等待遇。
《条例》在缩短外商投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期限的同时,将由25个政府职能部门集中起来,实施的一条龙联合办公制度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条例》对企业成立后相关的服务管理及企业解散、终止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并增加了企业违反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从而使新《条例》更加全面、完整,更具可操作性。
武汉市副市长殷增涛表示,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城市环境创新工程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武汉投资环境步入规范化、法制化的平台。武汉市将以此为起点,进一步强化外商投资联合办公制度,使武汉继续成为外商投资中西部,角逐长江流域的热点。《各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