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8月1日我国将实行两部新的互联网管理法规——《国际通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和《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这是信息产业部为规范国内互联网管理和运营环境联合其他部委颁发的。
《国际通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明确了我国领土、领海内国际传输网、国际通信信道出入口的经营权和维护权,必须由获得我国国际通信基础设施经营权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拥有;我国领土、领海内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和边境地区国际通信出入口的经营权和维护权,必须由获得我国国际通信业务经营权——电信业务经营者拥有。
《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布,它是针对互联网发展的状况和出版行业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又一部互联网内容管理的法规。(周珏 左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