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还声称自己花180万买回的“全典”商标绝对真实有效的大邑县某酒厂老板,昨日像泄了气的皮球,因为“全典”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通知转让方在15日内将商标交回。这是四川省首起商标转让被宣判“死刑”的案例。
国家工商总局于6月27日作出裁定称,“全典”与1983年已注册的“全兴”属类似商品;而“全典”在字形上与繁体商标“全兴”非常相近,使得两商标在繁体外观上区别不大。因此,依照《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对“全典”商标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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