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13日,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在北京召开了国际贸易与包装技术对策国际研讨会。此次研讨会邀请了德国、英国和美国包装方面的专家,就德国、美国及欧盟的有关包装法规、法令、标准、标签与标记制度等包装技术政策进行讲解,并与参会单位代表进行了包装技术方面的研讨。记者对此次研讨会进行了专访。
德国力求包装人性化来自德国汉堡包装研究所的专家理查德·艾思克向与会者介绍了德国对商品包装的要求。艾思克先简要介绍了德国常见包装材料的应用比例与发展趋势,比较了德国、美国和中国三个国家包装与能源消耗、环保的关系。他指出,包装的发展应该适应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充分考虑民众的生活状况。比如,德国包装就比较重视根据国人的年龄状况和家庭状况来设计制造包装产品,德国人平均寿命为70—80岁,老年人比较多,因此要专门为老年人设计容易开启的包装;再比如,德国人大多不想把时间花在做饭上,而且单身者比较多,这些单身者要求简捷的快餐式包装,包装制造商在制造产品包装时就应该为这些单身者充分考虑;另外,德国人喜欢养动物,动物食品很多,绝对不能把动物食品包装和人的食品包装放到一起。他还指出,德国对商品包装要求非常严格,商品包装涉及的法规有消费者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检验检疫法、贸易法等。他特别强调了德国对食品包装的要求:食品包装及其内装物不许对人类健康和环境带来危害;食品包装要保证内装物从生产厂家到消费者手里整个过程不因受内外因素的影响而发生损坏;食品包装应该对各种温度变化情况(如冷冻、解冻、消毒杀菌、高温罐装、烹调)具有很强的适应性。他还介绍了德国根据欧盟法规对食品内装物渗透性的检测规定以及德国的食品包装责任制。
在作完报告后,他还专门解答了与会者提出的问题。比如,有与会者提出,出口蔬菜的纸箱防潮问题不可以用化学方法解决,那德国人是怎样解决的?艾思克回答说,纸箱材料本身的性能是不能阻止水分渗入的,可以在纸箱表面涂上一层蜡,但要先测试是否影响内装物;也有的在外层上光或贴塑料膜,但同样不能影响内装物或者带来细菌,而且包装完成后要尽快把纸箱放置到冷藏室中。
欧盟强调包装的环保性英国包装专家韦博·杰金斯则介绍了欧洲在包装垃圾处理方面的法令———EU94/62号文件(即《包装和包装垃圾法令》)的内容,其内容要求欧盟成员国对包装材料整体回收目标达到50%。后来该法令进行了一定数量的修订,修订后的新法令已经于2004年春天生效。这项最新的法令要求包装材料最低整体回收目标为60%,最低再循环率为55%。同时EU94/62号文件还有一个子法令———《实质要求》,《实质要求》对欧洲包装作了如下规定:重金属、铅、砷和六价铬不允许超过100ppm;从安全、卫生和顾客接受程度方面都要求包装应该最简化;包装应该能够重复使用或回收,包括再循环使用;包装的制作应使其灰分或浸出液残留物最少;包装可以通过焚化或堆肥回收。这些要求没有主次之分,不必满足所有这些要求,只需满足其相关部分要求即可。杰金斯还介绍了欧洲包装安全规定。他指出,就食品包装生产材料而言,大部分法律集中在塑料材料,因为玻璃和金属被认为实际上是惰性的,即使是纸包装材料也不被认为是有害的。他进一步指出,食品包装安全在欧洲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也是众多法律的题材,许多法律还在继续变化,因此欧洲市场上所有的包装制造商和供应商应该确保他们的包装材料符合最新的法令。如果违反食品包装安全以及包装垃圾法令,欧盟将施以严厉的罚款。美国把包装安全性放在首位来自美国的海茨曼介绍了美国包装法规的概况。他指出,美国大多数对包装有影响的法律、规定、限制和命令后面主要的推动力是安全、交通和经济;对包装有影响的美国政府机构和部门主要是美国卫生部属下负责大部分食品管理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和农业部属下负责肉、禽、蛋生产管理的食品安全检疫局。
为了便于对众多消费商品进行价值比较,防止欺诈性包装和标签,美国于1967年颁布了《公平包装和标签法》,由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公平包装和标签法》对食品、药品等的管辖。1990年美国开始要求在食品包装上列出营养成分栏,同时创立了关于食品与健康有关的自我陈述和营养素成分自我陈述的规定。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规定了包装材料转移到食品内的最低限量:如果转移量没有超过饮食量的0.5ppb或低于日常摄取量的1%,不需要进行食品添加剂的申请。美国还规定肉类包装材料必须符合辐射要求,家禽必须在装入出售给消费者的包装后进行辐射处理,包装应有辐射标记和处理说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禁止所有食品罐使用铅焊,包括进口产品。另外,据海茨曼介绍,美国联邦法不要求食品使用防盗包装或标签,但“9·11”事件使美国将食品安全置于公众关注的中心,食品药品监督局正在对食品防盗包装进行研究。
据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李建华所长介绍,目前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对商品包装的限制措施十分突出,已经直接影响到我国企业的产品出口,据统计,我国每年有近240亿美元的出口商品因为达不到国外发达国家的包装要求而受到直接或间接影响。为了使我国出口产品生产企业以及从事科研、检测、贸易、物流等部门和单位及时了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中有关对商品包装的要求和限制性措施,促进我国企业技术进步和扩大出口,该研究所组织召开了此次国际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