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日前在京联手与上海梅林正广和(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淄博华辰集团总公司、四川宜宾天原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签署了债转股框架协议,协议总金额达41.3亿元。其中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债权转股权金额约为31.7亿元。 据悉,此次债转股的10家企业涉及食品、机械、纺织、建材、森工、电子、军工、化工、材料等多个行业。这些行业大都设备先进,产品有一定市场,但由于资本金投入不足,导致企业财产负担过重,发展后劲不足,出现亏损或潜亏。转股后这些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将趋于合理,财务负担将大大减轻,更重要的是,企业将通过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届时,各资产管理公司阶段性持有的股权有望顺利退出。 实施债转股是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减少银行不良债权的有利措施。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债转股协议的签署是多家债权人和多家债务人共同参与的一件盛事,将实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银行和企业三方共担风险、共同受益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