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38号公告,将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耐磨纸反倾销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调查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13日。
商务部曾于2005年6月13日发布第3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耐磨纸(以下简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48064000。
来源:中华纸业
2006年5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38号公告,将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耐磨纸反倾销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调查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13日。
商务部曾于2005年6月13日发布第3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耐磨纸(以下简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被调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480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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