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2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进行反倾销调查。
此次涉案产品列在中国海关税则号48059110项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商务部将对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电解电容器纸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据悉,此次反倾销调查是应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的国内电解电容器纸产业于3月3日提出的申请而展开,调查将为时一年,至2007年4月18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07年10月17日。
2006年4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28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进行反倾销调查。
此次涉案产品列在中国海关税则号48059110项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商务部将对被调查产品的倾销、倾销幅度及其对中国电解电容器纸产业的损害、损害程度进行调查。
据悉,此次反倾销调查是应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的国内电解电容器纸产业于3月3日提出的申请而展开,调查将为时一年,至2007年4月18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00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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