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国际贸工部已经认定来自印尼、韩国、泰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产品对马来西亚构成了倾销,从10月23日起对这些地区的进口PET征收反倾销税。
马政府对对印尼公司征收2.17%-17.69%的反倾销税;对韩国公司统一征收17.09%的反倾销税;对泰国厂商则征收5.33%-49.25%的反倾销税;对台湾地区厂商征收5.13%-30.74%的反倾销税。另外,调查显示来自台湾的南亚塑胶公司、印尼的PT SK Keris和泰国的Indorama Polymers三家公司并未构成倾销,因此将不会对这三家公司征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