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商务部9月30日发布2005年第60号公告,公布了对原产于美国、泰国、韩国和台湾地区进口的未漂白牛皮箱纸板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并决定自2005年9月30日起,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被调查产品征收7%—65.2%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商务部于2005年5月31日发布了该案初裁公告,并决定对该被调查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初裁决定公告后,调查机关继续对倾销及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进行调查。经过进一步调查及实地核查,商务部终裁认定存在倾销和实质损害,同时认定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来源:金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