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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华塑料袋反倾销 港企反应强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08-11   来源:中国包装网   责编:中国包装网   浏览次数:1060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业内人士称此次应诉关乎整个行业生存

  我国塑料袋企业去年遭遇美国反倾销一役后,痛失美国市场。如今,惨剧可能再次重演——欧盟对华塑料袋反倾销的大棒已经舞动。尽管如此,在欧盟对我国塑料袋反倾销立案调查近一个月后,仍有很多塑料袋企业不应诉。业内人士指出,若此次再次败诉,企业不仅失去欧盟市场,更会危及整个行业的生存与发展。

  可能波及的企业反响“平静”

  去年美国对华塑料袋反倾销时,曾有业内人士预言欧盟等地也会效仿。果然,今年6月30日,欧盟30家塑料袋生产商提出要对产自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塑料袋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具体调查对象是2004年1月至12月期间,在欧盟市场上销售的所有厚度在100微米以内、聚乙烯含量在20%以上的塑料袋产品,包括零售购物袋、冷藏袋、垃圾袋和产品包装袋。

  深圳市中包茂达环境生化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汪桓仟表示,如果塑料袋中的聚乙烯含量低于20%,则造价成本太高,根本无法生产。而欧盟拿一个没解决的技术问题来当反倾销门槛,实在令人费解。

  深圳市包装行业协会副会长王春秋表示,目前无法统计出来我市有多少家涉案企业,但在我市报关出口聚乙烯塑料袋的企业约100多家。这些企业出口的不全是欧盟反倾销产品,还包括聚丙烯袋、聚烯烃袋等。据悉,很多出口量小的企业出于应诉成本的考虑,对应诉一事漠然以对。

  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东告诉记者,通常企业面临反倾销调查时心态较复杂,有的抱侥幸心理,消极不应诉,认为这是大家的事情,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并希望协会为他们出头;有的则等待观望,往往在交卷前一两天才紧急联系律师,但通常因没有提前递交律师授权书而失去应诉机会。“这些观念是错误的。不应诉,欧盟委员会就会引用起诉方证据,加征起诉方要求的税率。”

  深圳市塑胶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文广对此现象亦表无奈:“现在应诉积极的多是港资企业,而内地大部分企业不太关心,这种心态实在叫人担心。”

  港资企业积极应对

  与本土企业的冷漠相比,港资企业对应诉显得特别积极。王东告诉记者,经历了去年美国反倾销调查后,港资企业此次表现得格外主动,目前该所接到的4家应诉企业中,深圳只有一家名叫友邦的港资企业。

  友邦胶袋印制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麦灿枝透露,目前欧盟抽取了10家企业进行抽样调查,而该公司并没有名列其中。他表示,被抽中调查的企业通过积极应诉,将有机会获得零税率,但要付出逾120万港币的律师费用。尽管没有被抽中调查,而且该公司出口到欧盟的产品也只是100万欧元左右,但他们仍积极找律师、填写答卷、做好应诉的准备,主要是期望可以获得平均税率,为以后争取更大的市场做准备。他表示,众多港资企业之所以有积极应诉的意识,也是出于此原因,“虽然目前所占的市场份额不大,但是我们不能放弃任何的潜在市场”。

  王东指出,积极应诉的企业通常有反倾销应诉常识,比较了解利害关系。他表示,每一次反倾销调查,都是出口市场的一次大洗牌。从国内看,大量不应诉的企业,出口份额可能被压缩至极低,而少数应诉结果较理想的企业将全面主导出口市场。从国际范围看,我国大量企业不应诉,将导致我国向调查发起国的出口份额大幅下降。

  调查时间紧对企业不利

  据业内人士介绍,相对于美国反倾销调查,欧盟反倾销的特点是给予的调查时间非常紧张。欧盟反倾销调查的第一轮,即市场经济、分别裁决申请和抽样问卷的填写,时间只有15至21天。企业往往还未评估反倾销调查的影响,已经来不及应诉了。

  王东表示,反倾销的调查,要取得完全的胜利很难,尤其是未被抽中的企业。这些企业如果通过市场经济或分别裁决条件的审查,其最终税率取决于被抽中企业的加权平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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