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皮包装  真空包装机  礼品包装盒  瓦楞机  光电传感  钉箱机  缠绕机  包装  废纸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进口出口 » 正文

沧州大化反倾销案获准期中复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02-19   来源:中国包装网   责编:中国包装网   浏览次数:890   版权与免责声明

       沧州大化(600230)日前公告,应公司子公司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商务部2月3日发布了2005年第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调查。

  根据公告,此次复审产品范围为原反倾销措施所适用的产品,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2004年进口税则号29291010项下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不包括该税则号下的型号为TDI65/35和TDI100/0的甲苯二异氰酸酯。复审产品范围与商务部2003年第61号公告规定的产品范围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及《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暂行规则》的有关规定,商务部自2005年2月3日起,根据反倾销措施生效后变化了的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中复审。此次期中复审调查将自复审立案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即于2006年2月2日之前结束。

  沧州大化持有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51.43%的股权,为该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目前,由于中石油华北分公司于今年1月7日停止供应天然气,沧州大化仍处于停产状态。不过,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未受本次停气影响,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沧州大化表示,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的生产和销售为TDI公司的主营业务,商务部对本案进行复审调查将对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也将对TDI公司相关业务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沧州大化的反倾销调查始于2002年5月。当时,应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决定自2002年5月2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日本、韩国的进口产品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3年6月10日,商务部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2003年11月22日,商务部终裁认定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和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经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被调查产品征收3%—49%不等的反倾销税,实施期限自2003年11月22日起5年。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大家共同分享学习,如作者认为涉及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中国包装网运营的信息资讯发布平台,在任何情况下,本网所发布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均不构成对任何的建议,任何人和企业据此进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本网平台不承担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本文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联系方式:0579-82057115

×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章程 | 网站制度 | 首批重点电商平台 | 评选专题单页 | 荣誉证书 | 世界包装组织成员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国行业电子商务TOP100 | 中国商业网站100强 | 浙江电子商务10强 | 首批重点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 | 法律顾问
包装网竞价推广 | 广告服务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荣获2017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